原标题:汽车三包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点七件事 从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即将正式实施。在剩下的一个月时间里,厂家必须认真对待七件事,否则后患无穷。 厂家最好统一零部件名称 据了解,主要零件涉及七大总成和系统,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和车身。主要零件种类范围的确定原则包括:对安全影响程度、对性能影响程度、是否需解体维修、价值大小和故障概率。 业内专家介绍,不同厂商对于零件的名称可能不一样,比如连杆轴承和连杆轴瓦是一个零部件。业内专家建议,厂家最好将三包凭证、内部信息系统中的零件名称与三包标准进行统一,方便消费者理解。 零件维修次数按“类”算 三包法规定,七大类系统中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退换车。这里的“同一主要零件”是具体到一个,而不是一类。比如凸轮轴,往往汽车发动机有进气凸轮轴和排气凸轮轴,如果第一次换了进气凸轮轴,第二次换了排气凸轮轴,那么这就算“更换同一零件两次”,就符合退换车的标准了。 不能随意图省事 以汽车上的转向机总成维修为例,现在一些厂商在转向机总成外的防尘罩坏了时,为了省事也让消费者换转向机总成。本来一个防尘罩坏了几十元就能换好,但更换转向机总成就得花几千元!三包法实施后,如果有4S店还让消费者更换转向机总成,那么就面临更换两次后退换车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也在三包范围内 蓄电池属于易损耗零部件范围,但混合动力汽车或者纯电动汽车的电池属于提供动力的电池,不属于易损耗件。而纯电动汽车也在三包范围之内,只不过三包法则和标准中发动机等项目的内容就不适用于纯电动汽车了。随意扩大易损件范围有风险 比如灯泡是特指的,而不是灯泡的总成,比如大灯总成。厂家可以根据不同位置灯泡的寿命规律,在三包凭证中给出不同包修期。易损件的包修期由厂家决定,往往包修期相对很短,易损件越多自然厂家受益消费者吃亏,因而易损件的范围不能再扩大。 厂家应选择更好的供应商 由于易损件范围缩小,之前经常被一些厂家算作易损件的防尘套、玻璃制品、皮带等零配件,现在需要与整车的包修期一致。而零配件的寿命提高带来的却是成本几何数的增长。汽车三包已经成为汽车厂家提高产品质量的催化剂,已经有一些厂家根据三包的要求更换了一批供应商,需要更好的供应商提供具有性价比、产品质量更好的零配件。 进口车厂家曾变本加厉提要求 根据三包法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一)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二)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根据三包法标准,汽车产品中需根据车辆识别代码(VIN)定制的特殊零件主要是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 维修时间很多时候受制于零配件的供应,这点对于进口汽车来说影响尤其大。据了解,三包标准制定时进口车厂家提出了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特殊零配件的问题并被采纳,但之后一些进口车厂家提出了将传动轴、座椅等都纳入特殊零件范围。但如果这些零件纳入了特殊零件范围,消费者维修时会等很久比如半年,这对消费者的利益是一种侵害,最终增大特殊零件范围的提议没有被采纳。 业内人士认为,“汽车三包”相关法规的出台也将是一把双刃剑,除了倒逼厂家必须提升产品品质,并在诸多管理事项比如统一零配件名称等方面与汽车三包接轨之外,汽车三包法也将成为解决汽车质量纠纷的依据,以此避免消费者激情维权、维权过度。(王晓坤)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