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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买房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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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6: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一)中国出现105万千万富豪

2013年8月15日,《胡润财富报告》称,2012年拥有1000万元以上资产的个人(资产包括可投资资产、未上市公司股权、自住房产和艺术品收藏),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有105万人,比上一年增长3%(3万人);其中亿万富豪人数为6.45万人,增幅2%(1000人)。

但这是5年来最小涨幅。目前全国每1300人中有1人是千万富豪,每2万人中有1人是亿万富豪。报纸称:其中投资房地产并拥有数套房产的人占千万富豪的15%,约有16万人;投资性房产占其所有资产的50%,同时他们还拥有400万以上的自住房产和70万的汽车。

在这105万人中,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共计占了74.9万,为71.3%;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的为50.3万,占47.9%,约为一半。其他富人约集中在杭州、宁波、厦门、福州、青岛、济南等地。

(二)很多人糊里糊涂成了千万富豪

《胡润财富报告》的数据应是可参考的,但其分析有漏洞。首先千万富翁并不是一个很丢脸的词,它不是解放以前剥削来的千万富翁,也不是贪污腐败得来的千万富翁,它是改革开放三十四年以后出现的千万富翁。其次,有些人是糊里糊涂、靠着城市的发展、经济的景气,糊里糊涂成了千万富翁。

什么叫千万富豪?以房地产今日币价为依据,则上海很多人家里有2~3套房。他们有的是新买的房,有的是旧房,如在徐家汇、静安寺、黄浦区(南京路、淮海路)一带的旧房。他们是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里继承的,又是独生子女,这些旧房价格有的比内环线外的新房还贵,他们从没买过新房,随着房价上涨,不知不觉就成了千万富豪。在那些好地段,一套房500万以上的是很常见的,但他们能叫炒房者吗?

此外,房价是会波动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时,上海房子卖不掉,曾经鼓励人们以个人所得税顶房款,提供蓝印户口(小孩考上海大学可低100分)来鼓励买房。那时的房价仅现在的八分之一、十分之一价。此外,温州市近两年房价因金融危机泡沫破裂而大跌,从3.5万跌到2.5万(旧房仅1.8~2万),胡润财富报告对温州的千万富豪又怎么界定?

(三)持有3年以上的买房就不能叫“炒房”

有媒体把投资房地产的16万人称为“炒房者”,这很不严谨。它称这16万人有自住房400万,加70万的汽车,(即470万);另外有50%为投资性住房,实际上另外还有470万房子,(这加起来仅940万啊!)。这在上海、北京、广州,相当一部分人因房地产自然增值而会碰到,只要有2~3套房就会达到,有老人住,有个等结婚的儿子、女儿要留一套房,就可达到1000万了。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又怎么样呢?

关键是,把普通老百姓的买1~2套房行为,称为“炒房者”是否合适?所谓“炒”是指短线买进卖出。过去我带同学搞过一个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土地增值税的国际比较》,发现有相当一些国家对居民拥有房产达三年以上就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即“房产增值税”)。因为它认为你是自己正常用房,不是炒房了。

现在,中国短线炒房者是有,但比例不大。多数都是买房3~5年,不动的。怎么叫“炒房”?那拥有古董几代的称为炒古董者?拥有黄金50年的称为炒黄金者?岂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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