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浙江省玉环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耿江平因涉嫌受贿犯罪站在玉环县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受审,该县渝汇蓝湾国际小区的众多业主赶来旁听。他们不敢相信,两年前小区的“楼歪歪”居然有这个时任县办公室副主任的一份“功劳”——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耿江平在担任玉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副县长分管城建、国土等工作期间,涉嫌收受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某贿赂30万元,从而使原本有质量问题的住宅小区顺利通过验收。 “楼歪歪”刚拆一幢,又裂一幢 2011年11月1日,玉环县坎门镇所谓的“台州地区最大纯海景住宅小区”——渝汇蓝湾国际小区,一幢18层高层住宅楼的一根承重柱断裂,成了“楼歪歪”。18户人家被紧急疏散和安顿。 出事的是该小区的17号楼。时隔1个月,还是在这个小区,距离17号楼不远处的21号楼同样出了问题———楼内的承重墙和横梁等关键部位多处严重开裂。 渝汇蓝湾国际小区,共分三期,其中一期和二期当时已建设完成。小区由39幢高层住宅、20幢独立低层住宅、22幢联排低层住宅、商业建筑、幼儿园、会所及地下室组成。出现问题的17号和21号楼,都属于二期工程,且都是高层建筑,该小区由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 此后,17号楼被拆除,21号楼进行加固等修复。玉环县也成立了多个部门组成的“楼歪歪”处置小组,对该小区的所有房子进行质量检查,责成开发商采取措施改进房子质量。直到去年的5月18日,“楼歪歪”事件总算处理告一段落,当天该小区商品房的抵押贷款等银行业务全面放开。 他从警示教育中心被检察机关带走 令耿江平没想到的是,2012年9月20日,他正带着一群党员干部在台州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时,玉环县检察院检察官依法传唤了他。次日,他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在检察院,耿江平交代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1年1月,浙江渝汇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玉环县渝汇蓝湾国际二期商品房(以下简称渝汇商品房)因地下室、抹灰工程、屋面等处存在质量问题,没能通过玉环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竣工初检。如果不能通过验收而导致逾期交付,该公司将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信誉损害。于是,该公司总经理朱某就找到了耿江平。一见面,朱某就提出希望耿江平能牵头协调将该工程通过验收,并送上15万元人民币。耿江平拿回家交给妻子,存到银行里。此后,耿江平及时主持召开协调会议,提出处理方案:原则同意先竣工验收,边验收边整改;渝汇公司在三个月内整改完毕;渝汇公司拿出500万元作为保证金存入县建设局账户,若没有按期整改由建设局将这笔钱用于整改。对于这一方案,与会的质监站负责人等也没有提出异议。 开完这次协调会后不久,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朱某又约耿江平见面。朱某告诉耿江平,上次协调会开过后,竣工验收很顺利,边说边拿了一袋钱给他表示感谢。耿江平把这笔钱拿回家后,给了他妻子5万元存进银行,另外10万元,耿江平用来支付他老家老房子重建的费用。 事实上,耿江平在当地属于“富裕一族”。自己长期在建设局工作,“油水”不少,妻子在县房管处工作,收入不错,早在2001年他就在县城关买了一块地基,从2004年开始建起一座独门独院的小别墅,2009年,他又将老家的房子翻修成别墅。2010年,他还在杭州花了近300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此外,耿江平有一辆丰田车,家里还有存款30万元,儿子在上海的一家贵族学校就读。 本来,刚过不惑之年的耿江平事业顺利,家庭幸福,却因为“楼歪歪”发生了命运的转折。 事虽没全部办成,5万元照收不误 经检察机关查明,早在“楼歪歪”事件之前,耿江平就收过另一个房地产老板的5万元。 这个老板殷某原先在县建设局与耿江平是同事,后来,下海搞房地产,当了一家房产开发公司老总。2009年底,当时耿江平是玉环县建设局副局长、县规划办主任,殷某来到耿江平办公室,说自己拍到一块地,请耿江平帮忙。原先规划里这块土地上准备建一个球场的,后来,球场却没了,结果当地村民不干了。于是,殷某就请耿江平出面摆平。同时,由于当时国家出台房地产开发新政,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小房型需占七成左右,县里具体执行时这些比例是可以统筹调配的,殷某希望耿江平协调一下,减少自己开发的商品房小户型比例。结果耿江平协调过,最后却没办成。不过,殷某照样将5万元送到耿江平办公室。耿江平也没拒绝。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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