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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环保检测标志,查不查,怎么处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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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3-7-3 16: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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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23: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应该是查,但诸城本城没有发现没有发现查的。听说到了潍坊查的很严。
再就是审车时会一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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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3-7-4 10: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处200元罚款”;对“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200元罚款”;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措施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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