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94|回复: 0

针灸虽保健 注意事项也不可轻视

[复制链接]

70

主题

74

帖子

72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727
发表于 2013-3-11 10: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北京
  针灸虽保健 注意事项也不可轻视
  1.颜面部,心区,大血管部和肌腱处不可用瘢痕灸,禁灸或慎灸穴位应慎用。
  2.凡化脓灸后在化脓期或灸后起泡破溃期,均应忌酒、鱼腥及刺激性食物,因为这些食物能助湿化热、生痰助风,并可刺激皮肤不良反应,从而使创面不易收敛或愈合。
  3.艾炷或艾条灸治疗结束后,必须将燃着的艾绒熄灭,以防复燃事故发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