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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启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录入系统 开车打手机累三次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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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2-6-2 1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从6月1日零时起,济南市384条道路全面提速。从现在起,济南交警已启动违法录入系统,对开车打手机、抽烟、吃零食等看似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再一再二不再三”:第一次劝阻并录入系统、第二次警告并录入系统、第三次处罚。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朱彩玲) 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告诉记者,调速之后,机动车内的道路速度是比较高的,城市主干道由原来的每小时50公里调整到60公里,“因此,自行车、电瓶车、电动车就不能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和行驶。城市的自行车道时速,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每小时15公里,但现在的电瓶车、电动车速度往往都超过40公里,特别是自行车、电瓶车、电动车在慢行一体的道路内混行,如何保护弱者?
  这要求交通参与者在限速范围内,安全行驶。
  同时,曹凤阳还表示,开车打手机、抽烟、吃零食等小动作酿成大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他表示,下一步济南交警将加大对违法超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速达到50%以上的严重违法,一律吊销驾驶执照。在严厉查处超速违法的同时,对一些驾驶人拨打手机、吸烟、吃零食等这些违法行为,一并进行查处。
  曹凤阳表示,对这些轻微违法行为,济南交警将奉行“再一再二不再三”的原则:“我们研究了一个违法录入系统,对于开车打手机、吃零食、抽烟等妨碍交通安全、造成精力不集中、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第一次劝阻并录入系统、第二次警告录入系统,第三次要进行处罚。”
  ■ 相关链接
  开车打手机等
  罚50元记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按照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规定,在开车时拨打电话将被处以罚款50元并记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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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白银元老

发表于 2012-6-4 17: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那么,开车吃口香糖是不是也要罚?
关键是问题不要过了,搞得司机像个木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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