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94|回复: 0

随意倾倒垃圾,罚!

[复制链接]
     

896

主题

945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4331
 楼主| 发表于 2023-3-28 17: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诸城综合执法 [color=var(--weui-FG-2023-03-28 16:08 发表于山东


随意倾倒垃圾这事儿
可千万别干
这不
近期
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就办理两起随意倾倒垃圾案件
不但要整改
还要罚款


1.jpg

2.jpg


时间:2023年3月22日
案发地点:西关大街
内容:金某某随意倾倒垃圾,处以200元的罚款
3.jpg




时间:2023年3月24日
案发地点:人民东路
内容:于某随意倾倒垃圾,处以50元的罚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条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单位处5万-50万元罚款,个人处100-500元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随意倾倒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严重污染环境,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对社会、环境和资源造成不利影响。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违规倾倒垃圾的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 要充分认识乱倒垃圾的危害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容环境卫生整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