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诸检民公告〔20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增建违法排放镀锌废液,对环境造成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36-3012322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21日
时间:2022-07-21 16:07: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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