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于近期(视疫情解除后)召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听证会参加人。 一、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10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1名、相关联公司(物业)参加人1名,社区代表1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 (二)听证人:3名。 (三)新闻媒体人员5名以内(每家新闻单位限1人)。 二、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10名。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公开报名人数不足,则委托有关单位或市消协推荐;若公开报名人数超额,则采取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 (二)人大代表1名,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三)政协委员1名,请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三)经营者1名,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荐。 (四)相关联公司(物业)1名,由市住建局推荐。 (五)社区代表1名,由密州街办推荐。 (五)政府部门人员4名。由市发改局从财政局、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聘请。 (六)新闻媒体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会议; 6.无危害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二)新闻媒体人员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6320611 姓名 | 居住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工作单位 | 文化程度 | | | | | | | |
3.现场报名:诸城市和平街7号机关综合办公楼1楼111室市发改局价格科。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25日。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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