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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假期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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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1 19: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清明时。在这个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们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清明节,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提醒各位家长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关注疫情动态。密切关注官方媒体报道的有关疫情通告及防控政策的动态调整,相信科学知识和国家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倡导网络祭扫。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市里要求,全市范围内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疫情防控带来的风险,倡导市民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可登录http://www.wf.ccoo.cn/qmj/(PC版)或者http://wf.accoo.cn/qmj.html(手机版),礼敬故人。 

三、预防孩子溺水。家长要切实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看护,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得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得私自到水库、河流、沟渠等危险水域处戏水、捕鱼、游泳,教育孩子自觉远离危险地方和危险水域。

四、居家学习安全。要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骗等相关事宜。教育孩子正确掌握电器、天燃气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不要让孩子乱动、乱拆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家长不要将未成年子女单独留在家中,家里的阳台栏杆、窗户等要有安全防护设施,以免发生高坠事故。

五、外出活动安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教育孩子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突发危险情况,及时告知父母或打电话报警。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边走边看书或看手机,不能在马路上玩耍或 追逐打闹;未满 12 周岁儿童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 16 周岁儿童严禁骑电动车上路,乘坐电动单车时均要佩戴“头盔”。

六、关注食品安全。不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外出用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外出用餐时,自觉遵守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使用公筷公勺。注意膳食营养,不暴饮暴食,保持良好个人饮食习惯。

七、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教育孩子不携带火源到风景林区等容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地方,更不要在林缘、林内玩火弄火;严禁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灭火。

八、融洽亲子关系。疫情居家学习已经多日,家长要利用假期时间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与融洽的亲子关系,尤其要培养孩子“敬畏生命、热爱生命”的品质,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学习、生活。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安全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家校协防,筑牢防线,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1日



责编|宋伟     编辑|冯玉玺

来源|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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