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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民政局关于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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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1 18: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一、预约范围

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包含结婚登记、离婚申请、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等。

二、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内地居民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必须进行网上预约)。①电脑端登录“山东省民政厅”网站—“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② 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办理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业务。网上预约至少需提前2个工作日。

2.电话预约。当事人可根据需要,提前通过拨打电话0536-6565336向诸城市婚姻登记中心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预约办理时间,当事人按婚姻登记机关安排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业务。电话预约至少需提前1个工作日。

电话预约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您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请婚姻当事人到达登记现场后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遵守现场等候秩序,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进入办理区域。

2.请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疫情重点地区来诸返诸人员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行预约业务办理,对于未达到隔离要求的人员不予办理预约和登记业务并报相关镇街区。

3.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结束后,请尽快离场,即办即走,不能长时间聚留大厅内拍照,除当事人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4、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婚姻家庭现场辅导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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