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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城市润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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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宣传大使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22: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6日讯关于诸城市润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诸城市润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诸城市公安局已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侦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张兰丰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利益,确保案件顺利诉讼,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案登记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报案登记人员范围及需携带材料:凡是与诸城市润和商贸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兰丰有出借资金关系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已收回全部本金的集资参与人),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借据、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付款pos机小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凭证、收回本、息的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


2、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退缴非法所得的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3、请集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或虚假信息、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报案登记地点:诸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诸城市兴华东路47号)

联系人:丁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536-6328605、6061567

来源:诸城公安

闪电新闻记者 钱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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