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方案》力争年内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年内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我市将主要完成以下八个方面的任务:
01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02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制,提升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03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完善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04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05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06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07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08
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保障依法行政体制运行顺畅。
创建工作共分为分析研判、动员部署攻坚突破、全面完善、迎检提升五个阶段并将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督促指导营造浓厚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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