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发布《关于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按照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确定办法,在市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省11个自愿申报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县(市)进行了竞争性评审答辩,并参考第三方机构提供的2020年1-10月各县(市)网络零售额、电商企业和网商数量等指标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得出综合评审结果,依次是:
栖霞市、高密市、曲阜市、冠县、兰陵县、诸城市、莒县、邹平市、平阴县、嘉祥县、齐河县。
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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