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潍坊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为推动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的有关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组初评、面试等程序,提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69人,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传承人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8091570 邮箱:wfwlfyk@wf.shandong.cn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东区(邮编:261061)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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