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人伦道德 被告人鲁明亮,男,1990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7821990********,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诸城市**镇**村**号,住址地诸城市**镇**号楼**单元**室。2019年3月2日因涉嫌放火罪被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3月17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诸城市公安局执行。 本案由诸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鲁明亮涉放火罪、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5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3月1日21时许,被告人鲁明亮在诸城市**镇**村因家庭琐事与其父母发生矛盾,后将其父亲鲁某乙及母亲孙某乙打伤,为泄私愤,被告人鲁明亮又于当晚用点燃玉米杆的方式将其父母的房屋烧毁。2019年3月8日,经诸城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毁坏3间平房的损失价格为8222元。2019年3月7日,经诸城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鲁某乙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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