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明亮主持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晓峰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了提请任命干部的有关情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言圣受检察长王桂春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了提请任命干部的有关情况;孙明亮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部分被提请任命干部作了供职发言。市财政局局长王金祥作了关于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好田作了关于全市外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刘跃东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赵玉德作了关于《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条例草案、决议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审查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关于修改《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孙明亮向被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秀凤、顾建华、张新强、范福生和委员共40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孙刚,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李向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杨建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属开发区人大工作室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4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上中旬在潍坊召开,正式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潍坊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 (三)审查潍坊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桂春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4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桂春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按照法律规定,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 方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24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金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潍坊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丁峰等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 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4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丁峰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发庆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晓峰的提请,任命: 赵珊珊为潍坊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存杰的潍坊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珊珊的潍坊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桂春的提请,任命: 陶卫东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刘永杰的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陶卫东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依法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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