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543|回复: 0

【重磅】诸城这两位被“终身禁驾”了。

[复制链接]

3972

主题

1万

帖子

47万

积分

总版主

48,

Rank: 8Rank: 8

积分
479983

论坛贡献奖

QQ
发表于 2019-9-4 21: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出品: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

       终生禁驾,对于大多数的小伙伴来说,这可能是一项相对陌生的处罚,虽然蜀黍希望你们永远不会跟这项处罚沾边,但还是有必要给小伙伴们做个普法,因为,蜀黍收到的名单显示,潍坊又有19个人被终生禁驾了!


典型案例一


陈某伟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8年11月1日21时50分许,陈某伟驾驶鲁GH**08号小型轿车沿诸城市昌盛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诸城市昌城镇昌盛街西河崖村南路口处,与那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那某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伟找人顶替逃离现场,后于次日投案。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陈某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6月6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伟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7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陈某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徐某萌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8年7月14日00时10分许,徐某萌酒后驾驶鲁GX**21号轿车(载姜某某)沿灶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草庵村路口处,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后电动三轮车散落物又砸到沿灶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徐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张某某死亡,王某某、姜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经昌邑大队认定,徐某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2月25日经昌邑市人民法院判决,徐某萌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7月18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徐某萌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