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全国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施行首日。上午10:01—10:02,南京拉响警报,街上行人驻足,车辆停驶鸣笛致哀,南京全城人民沉浸在肃穆氛围之中。 拉响警报之后几分钟,网上有人发一条朋友圈——“都在默哀,吓死我了!马上买点日货压压惊”。朋友圈末尾附了一个发呆的表情。根据显示,发朋友圈的人是“和信贷经理顾某某”。 这张截图立即被大量转发,顾某某的不当言论引发一片谴责,网友纷纷怒斥她诙言谐语不分场合,完全是对死难者的不尊重。很快,顾某某改了微信名,变成了“贷款专员”,虽然还是用的个人头像,但换了一张照片。从照片上看,应该年纪很轻,大约20多岁的模样。 下午2:47,“和信贷”在其官微上发表了关于此事的声明,表示已辞退了顾某某。声明如下:“关于我司员工顾某某发表的不良言论,属于个人行为,经查实,我司现已对其进行辞退处理。铭记历史,既是对真相的守护,是对生命的敬畏,更是以史为鉴,对和平的向往,今后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关注。” 中午时分,顾某某本人也在朋友圈道歉:“对不起,各位朋友,因为我自己表述的原因,导致大家误以为我不爱国,在此作深深道歉!对不起,我原意讽刺今天在公 祭日默哀时候用着日货开着日产车的人,没想到,因为自己前后没说清楚导致大家的误解!我深刻检讨自己,删除自己的错误言论,希望各位原谅,不要再转发,谢谢大家!” 有网友说:“这强行给自己洗地的我怎么看得不是个滋味?就这么说吧南京的日系车保有量也还可以,人家当时开车上班或者工作图中,停车默哀咋就要受你的讽刺?其次公祭日记者长枪短炮的也不少,拍摄新闻图片的,拿着日系品牌相机工作的人又怎么着挨着你了?要是还是乘坐日系车去的岂不是双倍讽刺?你自己没脑子把自己恶心坏了,就不要强行洗地恶心别人。”
有网友说:“买日货是个人自由,她在私下买多少日货是她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她的问题不是买日货,而是说话的态度和语气,她的言辞中对“国家公祭”是一种嘲讽的态度,这才是她被谴责的原因。” 有网友说:“她这道歉根本就没诚意,本来她朋友圈的内容表明了她潜意识里是抵触公祭默哀仪式的,调侃戏谑其他严肃默哀的人,被人教训骂了,假装道歉时还要踩其他之前已经购买使用日系商品的人试图洗地牵强辩解,自以为聪明,不过是小聪明自取其辱罢了。”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把“默哀一分钟”写入了地方法规,同时《条例》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网上我们都是演员,网友顾某某这次做主角,演了一个关于公祭法规的舞台小品。可喜可贺。 (作者特注:本文根据观察者网信息剪辑而成,原创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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