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07|回复: 0

六部委:清理整顿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 设置过渡期

[复制链接]

192

主题

450

帖子

327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3274
发表于 2018-11-9 10: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六部委:清理整顿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 设置过渡期
搜狐新闻11-0901:28

中国网11月8日讯(记者 张艳玲)近年来,我国低速电动车生产和市场规模无序扩张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据统计,近5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等六部委今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通知要求各地整改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查看原文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