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
小时候我们词不达意,长大后我们言不由衷。
开始懂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已经二十五岁了。
多羡慕十六七岁的年纪,
只要躲过家长和老师就可以去见喜欢的人 。 以前总觉得诸城很小,有些人转个身就能碰见,现在却觉得诸城很大,因为有些人分开后,就真的再也没有见过。 《芳华》里说:青春不老,谁的芳华都不曾逝去。佳音终传,谁的等待都不愿辜负。而今天,是我等她的第27天。 没有错,我们就是所谓最熟悉的陌生人。深入骨髓的爱过,痛彻心扉的分开。繁华中学的操场,实验中学的书屋,过了天真的年纪,留下的就只剩回忆 第一天,点了她爱喝的奶茶,坐在一楼可以看见路边的位置,生怕错过每一个像她的身影。以前她喝奶茶的时候总是会笑,想起来,我愣愣的盯着门口傻笑了一天,活像个疯子。 第十天,我不敢再喝她喜欢的味道,因为总是不自觉的想起她眉眼的笑意、灵动的双眸和最青雉的过往。奶茶很甜,可是会让人不自觉的流泪。 第十五天,我早就和店员熟络了起来,知道我在等她的时候,问我:为什么不告诉她囊?我也无数次的问自己:为什么囊?手边杯中的酸涩像极了内心的感受。 第二十天,我发了一条朋友圈:我坐过你坐的桌子,喝过你喝的东西,想问问你,这次还愿不愿意再跟我走…… 第二十七天,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不会放你走。可是人生没有如果,我也只能松开手。我以为能护你周全,免你惊慌,可是你曾说后来的大风大浪都是我给的 我想:会有那么一天,我也会放下如今的执着和不舍,带着稍许的遗憾,过着没有你的生活。但如果能重来一次,再见你时,也依旧会对你说出那一句:其实我也喜欢你 综合所述表达一个重点,520约起来吧
一个网友的独白,恰好被我看见了,那就替他表白吧,在这个日子里,细雨霏霏的日子里。。。你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