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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些“套路”将受到31个国家部门的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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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09: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
但如今很多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
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
为了获得优惠房贷利率,
有人花80元钱办一张假离婚证;
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高的补偿,
有人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闪电结婚。
现在,这些“套路”将受到31个国家部门的联合整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对婚姻登记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面临14项联合惩戒措施。



婚姻登记中使用虚假材料、作虚假声明或故意隐瞒信息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者将被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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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当事人将被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限制担任国有企业高管,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提出其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同时限制其参与相关行业的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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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已有贵州、湖北等多省份建立婚姻登记失信“黑名单”,当事人在申请救助、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等多方面受到影响和限制。


近年来,因为各种原因,婚姻登记也成了失信的重灾区。例如:为了房产、贷款等事宜,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去办理结婚、离婚。


为此,国家发改委联合31部门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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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的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


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门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卫计委等部门将协助分享信息。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其中主要包括: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成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监高”,申请授信贷款时将被提供审慎性参考。此外,失信当事人在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和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支持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来源:国家发改委、央视财经、新华网、中国经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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