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招聘了! 本次共招聘6名专业岗位人员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3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根据昌邑市广播影视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电视新闻记者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不限户籍。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或辞退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2018年3月12日)。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四楼微机教室。 报名咨询电话:0536-7205876。
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和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报考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的,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此次公开招聘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由人社局和广播影视中心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播影视中心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报名期间,市广播影视中心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的方能填写《2018年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70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浏览招聘简章发布网站,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另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1、面试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指定稿件的播报、主持或现场评论、对话评委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音色音准、播音技巧等,面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关理论知识。
(二)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1、面试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试人员对话评委,并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拍摄采访,写出稿件,编辑出相关画面,成为一段新闻成片供评委审看、打分,面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根据提供的新闻素材,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新闻稿件撰写。
所有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和招聘岗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另行公告。
面试和笔试结果,按规定程序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侧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将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招聘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到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本次招聘的后续信息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子栏目(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进行公示、发布,请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7211558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 2018年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2. 2018年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
昌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http://xxgk.changyi.gov.cn/SRSJ/201803/t20180305_2748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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