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奎文区通亭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北侧路东,有一个大规模的马路市场,每天下午下班时间,路东侧摆满了小摊。这个马路市场的存在,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也导致了道路交通的严重拥堵,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从奎文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12月开始,奎文区将对这个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和取缔,违规经营摊贩将予以严惩。
占据两条车道 公交难以进站 11月29日下午5时30分许,在通亭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北侧路东看到,有一个大规模的马路市场,虞河路东侧的两条车道全都被一些卖水果、蔬菜、肉类的摊贩“占领”了,只有一条车道可以走车。
这个马路市场的规模非常大,自通亭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开始,一直绵延到玉清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然后沿该路口继续往东延伸了二三百米,非常热闹。
由于虞河路本身就比较窄,而且这段路上的车流量非常大,这个马路市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很多前来购物的市民随意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私家车,更是让道路拥堵不堪。很多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不得不小心翼翼躲避着各种车辆,尤其是下班高峰期,更是堵成一锅粥。部分摊贩甚至都摆到了公交站点位置,导致公交车进不了站,只能在马路中间停车上下客,安全隐患大,而且公交车很长时间都没法往前挪一步。
▲一些摊贩在公交站点附近摆摊,影响公交车上下客
周围小区云集 购物需求旺盛 提到这个马路市场,很多在周围居住的居民都表示,这段道路的交通状况非常恶劣,这些摊贩的存在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经过这里时都提心吊胆。而且,这段道路作为城市主干道,这么多摊贩占道经营,着实影响市容形象。
据了解,这个马路市场是自发形成的,但曾经向相关单位进行审批。考虑到周围住宅小区众多,居民们的确有购物需求,所以批准了这个马路市场,不过即将到期。
这个马路市场之所以生命力如此旺盛,根本原因还是周围居民有比较大的需求。在通亭街与虞河路交叉口以北,云集着二十几个大型的住宅小区,但这一片区域内缺少大型的超市,再加上这段路属于交通主干道,流动人口大,消费群体非常庞大。因此,在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方面,这个马路市场的确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
家住奎文区江山帝景小区的宫女士坦言,对于这个马路市场,他们这些居住在周围的居民确实又爱又恨。“平时的生活用品都是从这个马路市场上买,这里既有蔬菜水果,又有肉类和其他商品,有时候回家的路上,顺便就可以把需要的蔬菜和用品购齐了,确实是挺方便的,省去了逛超市的麻烦,而且买到的蔬果都还挺新鲜的。”宫女士说,但这个马路市场的存在,确实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每天下午这个路段的交通都非常拥堵,车辆难以通行。
▲资料图
摊贩也知占道不好 发愁去哪摆摊 当天,奎文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队员正在向摊贩们下发关于清理这个占道马路市场的通知,让摊贩们提前有个心理准备,但很多摊贩依旧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在这里卖蔬菜的顾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摆摊已经差不多三年,卖的都是自己家里种的新鲜蔬菜,由于这里的人流量比较大,卖得也挺不错,可以赚些生活费补贴家用。“这个马路市场被取缔后,肯定就没法在这里继续摆摊了,真的挺发愁。”顾先生说。
卖水果的摊贩高女士在这条路上摆摊两三年了,已经培养了一批老客户,平时这些老客户下班后都会顺道买一些水果。高女士知道占道经营确实不对,但她觉得,在这里卖菜的这些摊贩,其实多数的家庭条件都不是特别好,就靠卖菜赚一些生活费。“我觉得我们的存在也算是给周围居民提供了很多便利,现在把我们取缔掉了,感觉有些难以接受。”高女士说。
▲执法人员向摊贩们下发整改通知书
已经开始向占道摊贩下发整改通知 奎文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个占道马路市场的存在,导致这一片区域内存在严重的脏乱差、绿化带损坏、交通堵塞等妨碍市容交通秩序的问题,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生活,市长公开热线、市政服务热线市民举报案件数量暴增。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区市容交通秩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奎文区决定围绕问题突出区域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彻底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
相关负责人说,他们目前已经开始向相关摊贩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自12月开始,问题区域马路市场各经营业户必须自行纠正违规行为,主动撤离移至合法市场内经营。禁止单位和个人在通亭街与虞河路交叉口以北区域设摊占道经营、兜售物品和进行其他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行为。沿街店铺、市场周边经营业户必须在划定的经营区域从事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这位负责人表示,自12月开始,这个马路市场将被取缔,希望经营业户和市民能够积极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正式开始后,对拒不按要求执行、仍占道经营的业户,区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取缔,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不听劝告违反规定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阻碍执法部门正常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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