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潍坊11月9日讯(记者 于刚)近日,潍坊市食药监局通报了2017年第10期行政处罚信息,两家医疗单位因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被全市通报。 这两家单位分别是,诸城市人民医院使用的彩色超声诊断仪(型号;LOGIQ P6,序列号:163196SU9)和诸城市舜王卫生院使用的彩色超声诊断仪(型号;LOGIQ P6,序列号:231942SU1),均为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使用的彩色超声诊断仪,免于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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