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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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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10: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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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副县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工作,位于中国食品谷K座。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食品药品检验事业;

2、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过敏史;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有一定的检验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岗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从wfyjszp@163.com邮箱下载,密码8212898,并把报名表发送到wfyjs@163.com邮箱。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通知携带有本人签名的《编制外人员岗位报名表》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面试。


(三)考核、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现场实验操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地点:潍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体检

考核、面试后综合排名前3名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受聘人员和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待遇

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费1500元。正式聘用后待遇分为基础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一定量补贴,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人:孙晓凤

联系电话:0536-3316266


附件1: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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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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