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保缴费基数:按省社平标准:5297元/月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7月3日(周六、周日不休)
注意:逾期不缴费者,各项社会保险费“自动停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按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保卡中没有钱,详情见潍坊市劳动保障事务个人代理缴费标准一)
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保卡中有钱,但是必须同时以5297元为基数,按规定标准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详情见潍坊市劳动保障事务个人代理缴费标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