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31 诸城公安
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乱停乱放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全面治理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问题,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诸城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对城区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整治。现公告如下:
从即日起,在我市城区及四环路外延1000米内的主干道及支路、背街小巷、商业繁华区及集贸市场等重点地段周边,严禁机动车乱停路放、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违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诸城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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