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潍坊市车辆管理所获悉,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以下简称111号令)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另外,有12类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将取消。 酒驾一次将被记12分 潍坊市车管所副所长王成峰告诉记者,111号令新增加或提高了部分分值的计分项目。 提高计分的项目有两条,一是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一次记12分的行为还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二是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同时,驾驶人需要注意的是,从4月1日起,还新增了3类违法行为计分: 一是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将被记2分。二是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将被记6分。三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记6分。 12个违法计分项取消 据了解,111号令取消了原有的12类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另外,还有一项计分减少的项目,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由6分降低为3分。 据介绍,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五类残疾人准驾汽车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残疾人特别是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希望能进一步放宽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在目前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的基础上,111号令出台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等五类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3月29日,王成峰对记者说。 王成峰表示,111号令进一步放宽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允许更多残疾人驾驶汽车。增加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驾驶证,放宽了对驾驶小型汽车手指条件的限制。
“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应当经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才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并且车上还要加装相关辅助装置,定期对驾驶人进行身体条件检查。”王成峰对记者说。(贾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