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中的灯光使用
一、夜间路灯开启期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边停车时应当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
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六、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在我们诸城,很多的司机好像只会用远光灯,不会用近光灯,不管是在市里还是外环路上,刺眼的远光灯让人无法忍受。希望我们的警察叔叔能够管一管,不一定非要处罚,口头警告一下就可以,这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啊!! [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em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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