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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民政局长贪污巨款 两台运钞车运赃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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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贡献奖新年送“福”社区骨灰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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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2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深圳检察机关所披露的信息显示,去年7月,黄亦辉案所涉嫌的赃款分别从黄的一处住所、办公室及一食堂仓库起获,其中仅现金就达1600万之巨,银行甚至动用运钞车运送钱款,由于清点现金的时间过长,亦导致一部点钞机损坏。

  主卧保险柜搜出上千万

  在深圳东湖公园对面的住宅区东乐花园,黄亦辉家住2A栋6A房。起诉书指控,东乐花园另一处物业41A栋-2A(约85平方米)也是黄亦辉斥资60万元购得,侦查人员在此搜获的现金、存折存款数额总计上千万元人民币。

  昨日,记者来到这套住宅,屋里没有人,大门上没有封条,贴着一张物业管理费催款通知单。透过窗户望进去,房内装修颇为豪华,但房中空空当当、落满灰尘。

  搜查是在去年7月5日上午进行的。有关人员打开主卧室内一米多高的保险柜,大叠大叠的现钞就出现在他们面前。搜查人员还在主卧室衣柜里发现了两个塞满现金的皮质旅行箱。据透露,当时搜出的现金,大多是10万元一沓的崭新百元大钞,银行封条都未打开。

  此外,搜查者亦发现大量用报纸、塑料袋包裹的现金,从包装看均无被拆过的迹象,有些钱还因受潮粘在一起。房间里还发现了大量红包,内有现金并未拆封。

  “没想到搜出这么多钱!”搜查人员随后通知附近银行派员来协助清点。该行领导接到电话后,带储蓄员、会计、出纳、司机、持枪经警一班人开着押款车疾驶而来,前后不到20分钟。出动运钞车运送贪官现钞,在深圳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极为少见。

  银行工作人员清点:

  共搜出人民币153万余元,港币590万余元,美金2万余元。除此之外,还有搜出存折15本,其中每本存款100万元的有三本、每本存款50万的有两本,这些存折的户名要么是包工头的,要么是黄亦辉以父母名义开具的。

  搜查人员还意外发现几张剪报,均是关于胡长清、赵玉存等贪官受审的报道。

  去年7月5日,对东乐花园41A-2A搜查结束后,搜查人员又赶到深圳市公路局原黄亦辉办公室搜查。在办公室中未发现大量现钞,但发现了一些零星散钞。

  食堂仓库藏千万巨款

  龙华地方公路总站是一栋六层高小楼,第六层是食堂,六层的北面有间仓库―――平时清洁工存放工具或存放待发福利品的地方。

  仓库的钥匙由总站的一个看门师傅掌管。这个看门人万万没想到自己曾手握藏有上千万巨款的仓库钥匙。

  记者日前找到了这位看门人。据他回忆,去年7月14日晚7时许,天刚放黑,七八个人来到这里。“他们让我开门之后,就让我走开了。”事后他才知道,这些人是检察机关反贪人员,“他们在这里查到了好多钱”。

  他领记者走到这间仓库前,门上挂着把锁。打开门,仓库非常狭小,大约五六平方米,几步就走到尽头,门口堆放着几个纸箱。

  他指着箱子说:当时被搜走的钱就是装在和这差不多大的三个纸箱中,纸箱全部用胶纸打包封好。“听说箱子好重,手提不起来,他们(指搜查人员)后来是扛到楼下办公室的。”

  一辆运钞车和几名银行工作人员已到场等候。这次银行带来的5部点钞机工作了5个多小时才把钱点清楚:这位师傅日夜把守的仓库共搜出存折73张,现金283万余元、港币639万余元、美元20万余元。可能因现金过多,连续工作时间过长,一部点钞机在工作中损坏停止运作。

  谁也没想到,黄亦辉将这么多的现金藏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如果有人不小心翻动一下纸箱,寻找东西,就可以发现里面的秘密,那就是惊天新闻了!”这位师傅笑着说。

  庭审焦点

  黄亦辉案当庭激辩四大焦点节日收礼是赠款还是贿金

  在昨天的法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两轮辩论。

  焦点1:春节收钱是否算受贿?

  辩方:认为这些钱都没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性质。虽然林某和陈某都曾多次向黄亦辉行贿,但每次行贿都是为了黄能通过打招呼和推荐等方式,使他们能够承接工程或低价中标。每次行贿都有明确的权钱交易目的,也有证据支持,但这些节日送的款项,并没有明确权钱交易目的,不应属于受贿款。

  控方:林某和陈某每次送给黄亦辉的节日款来看,数额都在5万到10万元不等,数额非常大,已经超出日常朋友之间联络感情的送礼金额,“有理由相信不是简单的送礼”。同时公诉方认为林某和陈某多年来一直与黄有着权钱交易,虽然没有明确证据指出这些节日款有明显的权钱交易目的,“但有理由相信是为长期与黄保持权钱交易关系做准备,”因此公诉方认为这些款项非赠与而是受贿款。

  焦点2:一个信封能否装下20万?

  辩方:检方诉称,陈某曾向黄亦辉一次性行贿20万元港币是用一个信封装的。根据我们日常经验,1000元面值的港币比100元面值的人民币要大一点。即使20万元港币全部用1000元面值的,一个标准的信封是不可能装下20万元港币的。”

  控方:信封并非专指标准规格的信封,一个稍大一点的信封完全可以装下20万元港币。

  焦点3:送钱收钱地点为何不同?

  辩方:行贿人林某称每次节日时送钱给黄亦辉,都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而黄亦辉回忆收款地点是在酒店,到底谁说的是对的?林某和陈某曾于2000年前在粤通酒店送钱给黄亦辉,而粤通世纪酒店是在2000年1月正式营业,怎么可能?

  控方:黄亦辉受贿跨度时间长达9年,而且每次接触都是双方单独见面,没有第三方在场,只能以双方回忆供述作为调查依据。“时间隔那么久,双方对于收钱地点有些出入,是可以理解的。辩护方不能因为这点就否认黄收钱的事实。

  焦点4:行贿人作证是否可信?

  辩方:本案中许多关键证人证言都来自行贿人,对于这些本来就涉案的行贿人,他们与本案有直接的利益联系,与一般的证人不一样,为污点证人。因而怀疑这些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对他们供述的行贿金额有怀疑。

  控方:行贿与受贿通常都会在没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取证方面没有第三方的证言可以采信。“除了证人证言外,我们还多方面地搜集了书面票据等全方面证据。对于这些受贿金额,黄亦辉的供述与行贿人的也能印证。

  九年敛财3500万

  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长黄亦辉昨当庭认罪,控方认定其自首情节

  本报讯 原深圳市民政局局长黄亦辉有可能被大约3500万元的赃款“埋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开庭审理了黄亦辉涉嫌受贿和巨额资产来源不明案。黄被控收受贿赂人民币605万元、港币9469361.42元、美金5万元,另有人民币8667738.27元、港币8972850.04元、美金178861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去年7月,深圳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黄亦辉住处、办公室以及一个食堂仓库中搜查发现上述款项。黄由此成为深圳有史以来被搜出现金最多的一位官员。昨日庭上,黄亦辉没有对被控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

  55岁的黄亦辉大专文化程度,1984年从惠阳调任深圳,历任深圳市龙华镇镇委书记、宝安区副区长、深圳市公路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深圳市民政局局长,2003年10月因涉嫌犯罪被批准逮捕。

  黄被控的犯罪事实均发生在1995年至2003年―――其担任公路局局长和民政局局长期间。除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人民币8667738.27元、港币8972850.04元、美金178861元之外,黄涉嫌受贿的上千万巨款均来自5个包工头。这些资质不佳的小公司被指借买通黄亦辉而获得大量政府投资的工程。

  公诉人在庭上说,5名行贿者分62次以现金或存折的形式向黄亦辉提供千万巨款。有证据显示,黄满足了行贿者的各种要求。

  因涉嫌收钱次数太多,案件起诉书共27页之多,检察官近一小时才读完。但因黄亦辉认罪,庭审仅从上午10时持续到下午1小时即告结束,法官称择日宣判。

  黄亦辉的两位辩护律师中包括知名法学家陈卫东,但对所受指控,黄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没意见。

  公诉人在庭上表示,黄亦辉受贿情节特别严重、不明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可处无期以上徒刑。但同时请求法院考虑:黄亦辉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主动交待藏钱地点亦属主动退赃。本版文图《南方都市报》提供

  为官20年日进数千金黄亦辉曾主政一方励精图治,执掌公路局后上演权钱交易史

  十年前,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原处长王建业受贿900余万元震惊全国,如今,纪录已由黄亦辉刷新:其个人资产超过3500万元。黄亦辉在深圳为官二十年,平均算来相当于日均进账四五千元。

  当初敢想敢干曾经亲民爱民

  龙华镇是黄亦辉深圳为官的起点,也是他在仕途上一路高升的基础。自1984年10月开始担任龙华镇党委书记开始,黄亦辉主政龙华近十年。

  如今的龙华人提及黄亦辉,对其贪污众口唾骂、扼腕叹惜的同时,仍对他在龙华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黄亦辉主政龙华时年仅35岁,一位当年同事对他的评价是:“一个敢想敢干的年轻人,一个很想给龙华留下一点东西的好干部。”

  1986年,龙华正式建镇,那时改革开放的春风开始吹醒南国这片沉睡的土地,龙华这个革命老区、山区、贫困地区也赢来发展的黄金机遇。

  1986年,黄亦辉请来广东省规划设计院、深圳市建设局、宝安县建委专家为龙华勾画蓝图,打造出一个未来龙华的雏形。十年前的这幅规划图如今已逐一变成现实,超前的规划使龙华始终沿着一条良性发展的轨道前行,少有历史遗留积重难返的包袱。

  龙华的大发展与招商引资密切相连。黄亦辉曾给每个镇委领导都加上每年200万的引资任务。现在的龙华镇,有富士康、中华自行车、香港德美玩具等众多知名厂家。

  龙华镇也有人认为黄亦辉当时是个“亲民爱民的好干部”。当年,龙华村曾因刮台风,饮用水源被上游污染,黄亦辉带人亲拆上游的猪场,并下令禁止在饮用水源上建生产设施和厂房。同时,黄亦辉在龙华认识了一些老板,在他任公路局局长时,频频送钱的就是这些老板。

  出任公路局长笑纳“感情投资”

  黄亦辉就任公路局长后,手里掌握着众多工程的话语权,面对的金钱攻势一浪接着一浪。

  公路局虽然只是当时的运输局下属单位,但掌控着全市公路建设的命脉显得举足轻重。1995年,黄亦辉在经过宝安区副区长一年多的短暂过渡之后,调任公路局局长。

  虽然只是个副局级单位,但黄亦辉个人蕴含的极大能量得以全面爆发,公路建设成绩斐然,颇得上级领导欣赏;体恤下属,又博得下级的一片敬仰,黄亦辉在官场可谓左右逢源,春风得意。

  这时的公路局工程建设正热火朝天,所涉项目动辄上千万,金钱的诱惑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黄亦辉在公路局就拥有绝对权力,“一把手”的拍板,自己的意志得到绝对执行。

  在公路局早期的建设中,招投标制度尚未实行,领导意志就成了决定花落谁家的重要砝码,黄亦辉自然也成了包工头的主攻对象。

  工程前期送上“感情投资”垫底,工程中送上“感谢费”,工程后继续追加“感情投资”。包工头投出的“金钱炸弹”一次比一次重磅,最终将他彻底击垮。

  包工头林某与黄亦辉在龙华期间就因承建工程相识,在黄亦辉任公路局长之后,他看到这棵“大树”的利用价值,在龙华工区综合楼工程中,六次出手达330万元,其中100万、50万的存折各两本。此外,自1995年开始至2001年间,林某每逢过年进贡10万元、中秋节献上5万元,六七年间送出95万元,并献上百万元别墅一套。仅他一人送给黄亦辉就高达六七百万,自然也从黄手中拿到数千万的工程项目而大赚特赚。

  贪官亦有原则并非来者不拒

  在“炸弹”面前,黄亦辉还保持着另一种“清醒”。他收受贿赂并非来者不拒,而是较为固定的五个“死党”,这五个人都是职业包工头,大部分在他担任龙华镇党委书记时相识。五人以其办事较为牢靠,口风颇紧,不会出卖他而深得黄亦辉信任,也使双方的权钱交易的数额超出寻常想象,而黄亦辉也在接钱时并不用太担心。

  和大多数广东人一样,黄亦辉有喝茶的喜好,帝豪酒店和粤通世纪酒店是他经常的去处,包工头大多在陪他一起喝茶,时,送上大笔的钞票后,将工程项目揽于名下。在与公路局承接工程的队伍中还流传一种说法:能和黄亦辉一起喝茶的人才算真正走进他的圈子,拿到工程才有希望。

  包工头对黄亦辉也“爱护”有加,“爱”他是在每笔工程承接前和工程即将完工后,都会及时送上好处费,每笔最低10万元,甚至动辄上百万。除了每笔工程前后“进贡”,逢年过节包工头都会有所表示,林某的标准是过年10万元,中秋节5万。在1995年至2001年间,林某就送了黄亦辉95万元。

  “护”他是包工头为避免黄亦辉惹“麻烦”用心良苦,许多贿赂都是用包工头或其他人的名字开好户,然后把密码告诉黄亦辉。还有包工头以多出一百余万的价格买下黄亦辉的两套别墅,多出部分被黄“笑纳”。

  公务员有大笔金钱自然会引人注目,黄亦辉自己名下的存款仅有百万余元,大量的赃款都是以其母亲、岳母、其他人的名字存款。因为数额太多,黄亦辉还积极到处寻找他人不用的存折,借用他人身份证,用他人名义到银行存赃款。

  收钱已成习惯改任仍吃工程

  到了后来,收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黄亦辉也不再特别注意,收到钱随手就扔到办公室的保险箱里,过段时间再清理一次保管起来。

  黄亦辉的意志得以绝对执行还离不开黄云生、庄玉良这些“马仔”鞍前马后的全程效劳。只要黄亦辉指定的人,黄云生等通过推荐、做假资料、事先透露标的、暗箱操作等手段,使工程不无意外地落入指定的人手中。

  包工头陈某的施工队没有资格参加投标,黄亦辉在收下40万港币之后,安排陈挂以公路局下属的建设公司,投标公路局的工程,工程自然不会旁落。

  “黄亦辉在公路局为官的历史就是一部权钱交易史”,一位办案人员说。翻开黄亦辉的受贿记录,自1995年至任公路局长开始至2001年升任民政局长,六年期间黄亦辉的受贿从未停止过,3500余万元中基本就是在公路局期间聚集而成。

  2001年,黄亦辉升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到去年6月被“双规”前,黄亦辉在民政局已经主政两年。

  离开公路局长的宝座,也逐渐远离了金钱漩涡中心,但身处在漩涡中心达6年之久,漩力的快感使黄亦辉仍恋恋不舍,到任民政局长之后,又习惯性地接过包工头递过来的大笔贿赂。

  他与包工头之间权钱结成的“深情厚谊”在民政局仍得以继续,包工头钟某在油松综合市场上资金周转有问题,黄亦辉让民政局福彩中心以1430万的价格接下这个摊子,钟某一如既住地送上180万港币;民政局仍有装修工程,同样通过暗箱操作,钟某顺利中标。为规避招投标,钟某甚至先租下一层楼,装修好后再转租给民政局,自己从中赚取140万装修费,又向黄亦辉献上50万港币及10万人民币。

  据传闻,黄亦辉还曾有意竞选副市长,只是最后未能如愿以偿。黄亦辉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目前已达3600万之巨,如果他继续为官,不敢想象其个人资产的累及会达到怎样的地步。所幸的是在接到群众举报之后,纪检部门和检察部门先后出手,将黄亦辉拿下。黄亦辉案再次发人深省,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

  检方为黄亦辉算家庭账

  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对黄亦辉涉嫌罪名的指控之一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昨日的庭审中,检方对黄亦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作出详细计算。

  1.现有资产

  (1)现金:人民币4394571元,港币12305090元,美金228861元;

  (2)银行存折、银行卡、银行存单:80本银行存折,3本银行存单、4张银行卡。截至2003年12月4日,存款合计人民币10596340.45元,港币5912721.16元,其中扣除属于他人的60599.7元。

  以上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4990911.45元,港币18157211.46元,美金228861元。

  2.各项支出

  (1)购房支出:东乐花园41A-2A购房款60万人民币,东乐花园2A栋-6A房款7.59万元人民币,滢水山庄三期9栋104房款15万元人民币。三项合计825994元。

  (2)其他支出:

  1、赠与情人巨款:黄亦辉为维持与王某的情人关系,先后送给王某人民币28万元,港币30万元;

  2、给家人买保险:黄亦辉家庭参加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费1611249.5元;

  3、买股票:黄妻在深圳巨田证券营业部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累计投资773000元;

  4、投资支出:黄妻1993年8月14日向深圳市宝安上屋经济发展公司认购股票1万股,股价36000元;1993年向深圳市金鹏实业股份公司认购股票91000股,股价91000元,两项合计127000元;

  3.合法收入

  (1)工资性收入:黄亦辉夫妇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收入,其中黄亦辉收入为1331310.09元,黄妻收入1019310.13元,总计2350620.22元。

  (2)黄亦辉的其它收入:黄亦辉家庭投资罗湖投资管理公司分红10552.8元;黄亦辉家庭投资宝安上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红33634.5元;黄亦辉家庭投资深圳市金鹏实业股份公司分红19656元;黄亦辉家庭投资中山证券公司分红1425953.16元。

  以上两项合计3840416.68元。

  4.夫妻违法所得

  黄亦辉涉嫌受贿数额为人民币605万元,港币9469361.42元,美元5万元;此外,黄妻还收受包工头周某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港币1.5万元(此款已移送深圳市监察局),两项合计人民币610万元,港币9484361.42元,美金5万元。

  综合计算,黄亦辉个人全部财产及支出为人民币18608154.95元,港币18457211.46元,美金228861元,减去已查明的黄亦辉受贿及黄妻违纪所得,差额为人民币8667738.27元、港币8972850.04元,美金178861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

  黄亦辉为官履历

  1957-1968分别在德隆、惠阳读小学、初中、高中

  1970-1974在惠阳德隆公社革委会任团委书记

  1975-1978在惠阳秋长公社任党委副书记

  1979-1981在惠阳良井公社任党委副书记

  1982-1984.5在惠阳良井区任党委书记

  1984.06-1984.11任宝安县龙华区党委副书记。

  1984.11-1992.12宝安县龙华区(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团常委主席。

  1992.12-1994.08宝安区副区长

  1994.08-2001公路局副局长;公路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路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1.08.23任民政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8.27免去民政局长职务

  黄亦辉档案

  个人资料:男,1949年9月8日,籍贯:广东惠阳县文化程度:大专(长沙交通学院成教学院公路工程专业(在职))身高:170厘米血型:A型民族:汉,家庭出身贫农1971年1月入党,1970年9月参加工作,工资级别:行政22级。2002年1月24日,黄一次晋级工资,晋级前为3907元,晋级后为4247元,晋须理由为1999和2000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从2001年1月起执行。深圳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案件进程:

  2002年,开始调查,

  2003年6月,深圳市纪委对黄亦辉实行“双规”。

  2003年7月1日,盐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黄亦辉案。

  2003年9月3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身为深圳市第三届人大代表的黄亦辉采取强制措施,同日,盐田区检察院对黄予以刑事拘留。

  2003年10月13日,黄亦辉被逮捕,并羁押于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2004年2月11日,罗湖区人大罢免黄亦辉人大代表资格。

  2004年2月1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终止黄亦辉人大代表资格。

  2004年4月9日,深圳市检察院对黄亦辉提起公诉。

  2004年4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亦辉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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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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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2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为什么不直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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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2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谁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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