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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领导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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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08:07: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咨询一下,有社保在单位出了工伤,指头骨折了,伤假有没有规定?养伤期间的社保是否需要自己全部承担?工伤工资是多少?请领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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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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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十大给力新人

发表于 2016-7-11 14: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您好: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职工工伤后享受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4850元)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咨询电话:607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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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17: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社局回复总是这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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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7: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回答认真!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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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17:0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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