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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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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9: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问题亟待解决
  3月4日下午,参加分组会的全国政协委员阚珂谈到自己的遭遇:去年他提交大会的“有关妥善解决好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问题”的提案,至今没有收到回复,甚至没有任何人就提案办理情况与他联系。
  阚珂委员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2012年他分工负责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工作。那次修法,专门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问题,细化了“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明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等等。随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继施行。然而,劳务派遣工问题在事业单位中依然比较普遍地存在。
  据全国总工会2012年调查,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高达3700多万人,占到国内职工总数的13.1%。95%以上被派遣员工派遣期限超过1年,有的企业派遣工的平均工龄超过5年,个别企业甚至超过10年,绝大多数劳务派遣岗位都是长期性岗位。
  阚珂委员在立法调研中发现,中央电视台编制内员工仅有2000多人,而劳务派遣工却多达6000多人。几千名记者、主持人均来自央视为适应自己发展而成立的一家派遣公司。
  “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自己不能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否则很可能用人单位不招录劳动合同制员工,只用劳务派遣工。”阚珂委员说,究其根源,一些事业单位的问题出在编制少。目前的人员编制大多还在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
  阚珂委员说,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在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比如,与编制内员工同工不同酬,“五险一金”等待遇远低于编制内员工,没有机会行使民主权利、政治权利,没有单位归属感,被边缘化为“二等公民”。最糟糕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劳务派遣工临近退休年龄时,把工人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企业的劳务派遣工问题在逐步解决,但事业单位的问题还没有进展,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但就是执行不下去。”身为立法者,阚珂委员坦言“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希望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问题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尽快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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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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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07: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机构改革后,
改成企业就好了!
自己有主导权利,
不受政府经费的开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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