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9日
全市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刘曙光市长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深刻吸取1月9日寿光侯镇化工企业泄漏中毒较大事故和近期省内连续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施工事故发生,决定自现在开始至2016年3月10日,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主线,按照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遏制事故发生。全市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要采取监管人员与专家联合检查的方式,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确保排查整治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对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要建立排查治理台账,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发生问题要严肃追究执法检查人员、安全专家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突出做好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脚手架以及起重机械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末岁尾,恶劣天气及不确定因素较多,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认真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二)切实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对仍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而引发安全事故;对冬季停工的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提交中止施工报告,并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对工地进行彻底整治和清理,渣土和现场物料堆放规整、覆盖严密,封存好现场设备,断水断电。做好施工现场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安全动态,严防闲杂人员进出,切实避免因无人管理诱发安全事故。
(三)认真抓好施工现场冬季防火。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明火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二是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和职工宿舍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电线和用电器,对装饰装修等重点作业区要不折不扣地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落实专人实行现场监护,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对停工工地的防火管理。工地留守的值班人员,要采取安全可靠的取暖措施,严防火灾、中毒窒息和触电事故发生。各类临时生活生产设施以及木料堆放要合理布局,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四)全面抓好春季复工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历年春季复工期间,都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对此,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要有充分准备,提前安排好春季复工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一是要结合冬季停工专项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复工计划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以及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可靠。二是开展好复工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程复工前,施工、监理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排查、整改记录要留存备查。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凡存在安全隐患,未组织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到岗的,一律不得复工建设。三是要加强复工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先整改,后复查,再复工”制度。监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凡存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这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要与正在开展的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紧密结合,推进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狠抓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动真碰硬,真抓实干,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禁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讲面子、送人情。对工作开展不主动、隐患不能及时排查整改的,要及时曝光;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挂牌督办,上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调度、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每月15日和月底将隐患排查、整改、挂牌督办情况和因整改不力被追责的人员情况报市住建局工程建设科;市直工程将排查方案和整改结果每半月一次报市监督站总工办备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除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依法对监管责任进行严肃追究。
来源:潍坊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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