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我是潍坊经济学校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魏**在潍坊经济学校注册学籍及套取国家经费问题”的投诉,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7日,接到魏**在潍坊经济学校注册学籍,致使在济南蓝翔技校上学注册不上学籍,以及潍坊经济学校利用学籍套取国家经费问题的来访、来信投诉后,我们立即组成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魏**,男,199*年*月**日出生,皇华镇**村人,系皇华初中2011级5班学生。2014年秋,皇华初中工作人员在向潍坊经济学校提报中职升学信息时,误将魏**的信息粘贴报给了潍坊经济学校。潍坊经济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注册学籍时,把关不严,便将该生注册了学籍。后因学籍管理员更换,也未及时发现该生未报到并给予注销学籍,此事便搁置起来。经查清该问题后,教育局责成潍坊经济学校立即整改,已将魏**在潍坊经济学校的学籍信息注销。 接到投诉后,我们组成5人的工作组赴济南调查,经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明,魏**于2015年7月到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2015级烹饪与营养专业学习,学制三年,班主任是李**(电话:1315****914),学生证编号0531010281522****8,学校已于2015年9月统一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注册了学籍,学籍编号为37139201509****9。经询问蓝翔技校教务处工作人员,魏**已经注册学籍,不存在“享受不到国家对上技校学生的教育经费补贴”问题。 经查,您反映魏**在潍坊经济学校注册学籍,致使在济南蓝翔技校上学注册不上学籍的问题不属实。对于反映潍坊经济学校利用魏**学籍套取国家经费问题,经核查我市学生资助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库,该生在注册学籍期间没有享受国家的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更谈不上“套取国家对上技校学生的教育经费补贴”。 对于在魏**学籍注册中暴露出来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问题,教育局对七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了相应处分,并对责任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学校向学生家长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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