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50|回复: 0

业内:90%开发商十年内将消失 中小房企需早转型

[复制链接]

800

主题

2216

帖子

9197

积分

白银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197

喜气羊羊

发表于 2015-10-11 16: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杭州
业内:90%开发商十年内将消失 中小房企需早转型

  如今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进入大鳄争食的时代,中小房企的生存境遇愈发艰难。随着行业集聚程度的进一步深入,相对于规模越做越大的大型房企,中小房企的处境可谓“凄凉”,对外,在拿地、销售等方面要面临大房企的激烈竞争,对内,融资、转型等都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虽然2014年底市场出现翘尾行情,但是从2014年全年市场表现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境况显然已经大不如从前,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全年同比降幅近8%,销售均价同比跌幅近5%。与此同时,大型房企的市场份额却在不断增加,50强房企的销售额门槛已经高达140亿元。对诸多中小房企而言,继续寻求规模扩张极有可能碰壁而亡,如何在夹缝中谋求生存空间,已经成为这些企业不得不思考的命题。

  中小房企生存环境越来越难

  数据显示,从销售业绩分布来看,销售额超过百亿的房企出现清晰的断层,绿地、万科等七家千亿级企业销售规模继续扩大,12家企业的销售规模在300亿~1000亿元,与第一集团之间拉开了500亿元的销售差距,而100亿~300亿元的企业则多达61家,竞争异常激烈。

  亿翰智库上市房企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化东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百亿企业阵营之间的分化正在拉大,规模房企的规模越做越大,强者恒强的趋势愈发明显,销售额100亿~300亿元的房企,很多是从区域市场走向全国布局的房企,抵抗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有限,未来也存在不少变数。

  新城控股副总裁欧阳捷表示,7家千亿房企的销售额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的七分之一,过去5年它们的平均复合增长速度达到34.7%,由于房地产行业进入平稳发展期,未来增长率按照过去5年的复合增长率的一半计算,到2026年它们将会占领整个市场,届时预计会有90%的房企将会消失。

  除近80家销售额达到百亿的房企以外,全年销售额在100亿元以下的小房企更是不计其数,这些企业的市场关注度低,不少都是偏安一隅,无力向外扩张,在市场行情下行的背景之下,生存形势更为艰难。

  由于金融机构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中小房企很难获得开发贷,信托等其他融资渠道的成本又居高不下,中小房企没了“救命钱”,与大企业在土地市场的拼抢显得不堪一击,这就导致了一系列连锁恶化反应。在市场低迷时期,中小房企销售策略并不占优势,去化难度加大,资金匮乏拿不到可以开发的土地,项目运作陷入停顿,就将面临资金链崩盘的高风险。张化东表示,中小房企最主要的生存压力,正是来自高昂的融资成本和严重的人才流失。

  中小房企需尽早转型

  在规模房企越做越大,平台优势遥遥领先的情况下,中小房企不得不在细分市场中找寻一线生机,提升产品性价比和专注差异化产品或许才是出路。

  欧阳捷认为,在规模房企越做越大的情况下,那些“小而美”的企业并非不可能出现。如果中小房企可以瞄准细分市场,凭借精准的定位和精良的品质,在区域市场获得拥趸并非绝无可能。但是,由于这样的楼盘要求突出质量和性价比,因此利润空间比较有限,没有利润积累就无从谈及扩张,这样的房企可能今后也只能过过“小日子”了。

  张化东更是表示,这些公司谈不上区域深耕,以后可能只是做城市深耕,甚至手上只有几个项目,与当地的政府、金融机构处理好关系,控制成本,把这几个项目做到极致才可能是出路。

  这也意味着,今后房地产市场的格局将会是,龙头房企占据主流市场,中小房企只能在大企业没有涉及的“夹缝”中,寻找转型的可能性。

  中小企业机会在于创新

  中小房企的转型迫在眉睫,但步伐却已经落后于大型房企。而中小房企作为市场的跟随者,往往缺乏大胆变革的决心和实力,转型的最佳时机或许已经错过。张化东认为,房地产行业是大象才能起舞,眼下房企的各种创新业务未来能有多少价值还不得而知,中小房企如果也想通过创新业务分一杯羹,转型之路将会非常艰难,毕竟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都不如大企业,尽管花样年做出了估值极高的彩生活,但类似房企却非常少见。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小房企的表现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更为显著,由于房企规模化发展的空间已经比较狭窄,成长型房企的规模扩张会受到制约,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并不会特别乐观。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小房企完全没有生存下来的机会。欧阳捷认为,跑马圈地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新业务的发展渐成趋势,中国的城镇化之路还有二三十年可以走,如果中小房企能抓住市场机遇,觅得一线生机也不是没有可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