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可向驶出地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网上联合审批。
二、跨本省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或跨省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可向驶出或驶入地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由省公路管理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网上联合审批。
三、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除可按照上述第二条办理,也可向驶出或驶入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对于没有派驻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可向驶出或驶入地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提交申请,由省公路管理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网上联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