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02|回复: 1

饮酒暖身是误区 3种暖身餐健康养生

[复制链接]

16

主题

16

帖子

248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2

积分
248
发表于 2014-8-27 17: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t01798cd59df0fff7e4.jpg

很多人对饮酒暖身的这件事很习以为常,长久以来都没有质疑过,但其实这种取暖方式是不正确的。白领常去应酬总不免要喝上两杯,而饮酒的过程中更要注意其中的量,要好好地估量,切忌多饮,以免不适应产生什么致命的危险。此外,暖身除了喝酒以外,更有多种暖身食物可以选择,不用选择喝酒这种伤身的方式。

  饮酒暖身习惯

  据了解,中老年人喜欢饮高浓度白酒驱寒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老年人在冬天有早上起床后或者临睡前喝上几口酒的习惯,他们错误地认为,几口酒下肚,身体一下子热乎乎的,就是酒驱除了寒气。

  解读大众误区

  人们喝酒后会有热乎乎的感觉,是因为在酒精刺激下,身体表面的血管变粗,人体肝脏等处储存的血液会流到身体表面,由于血液是热的,人自然感到热乎乎的。但这只是暂时现象,事实上,因身体散热速度加快,体内的热量反而被消耗得更多,这就是饮酒后先热后冷的道理。

  冬季靠喝酒取暖并不可取,反而对身体防寒有害。人体热量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在肌肉收缩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而酒的成分主要是酒精和水,产生不了多少热量。

  另外,酒喝多了,还能麻醉丘脑下部的体温调节中枢,使体温的调节失去平衡,反而容易发生感冒、冻伤、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

  冬季喝酒适应量

  少喝一点酒的确对身体有益,但是相关资料表明,冬季每天的饮酒量最好在50克以下,白酒的话最好控制在30克左右,否则,极易引发一些慢性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特别是一些烈性酒,严重时会造成脑出血等急症危及生命,因此建议老年人尽量少饮酒,最好不饮酒。

  健康暖身餐

  1、香菇炒山药

111.jpg

  适宜人群:身体虚弱、抵抗力差的人

  做法:将香菇泡软,去蒂后洗净,山药削皮洗净,切成小段后切片备用;热锅后加油炒香菇,再加入泡香菇的水及酱油、糖,烧开,改小火煮10分钟;放入山药同烧,并加入盐、淀粉勾芡后即可食用。

  2、胡萝卜洋葱汤

222.jpg

  适宜人群:心肺功能不好的人

  做法:把胡萝卜和洋葱洗净切片,用橄榄油把洋葱炒成透明状后,再加入胡萝卜继续煸炒。加入高汤煮沸,再加少许调味盐等。每天午饭或者晚饭时喝200毫升,长期坚持,能改善怕冷的情况。

  3、附子羊肉汤

333.jpg

  适宜人群:脾胃虚寒的中老年人

  做法:将250克羊肉洗净,切成小块;将25克杜仲、30克附子、15克熟地用纱布包好;再将所有的材料以及葱、姜、盐放入锅中,加水浸过所有材料,用大火煮沸,再转成小火慢慢炖煮至熟烂,起锅前捞起药包,即可食用。


10

主题

263

帖子

113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133
发表于 2014-8-28 16: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LZ,适量饮酒是对的,但说 饮酒暖身是误区    就片面了,是“盲人摸象”了:
  饮酒和喝多酒后初期,酒精主要是促进心血管系统功能加强、以及部分代谢功能加强等:A、促进心血管系统功能加强:引起心脏运动加快(心率升高),还使外周血管扩张、血流量加速,所以体表出现温度增高现象,感觉热乎乎的。B、部分代谢功能加强等:糖代谢加快,使产热量增加。通过血管将热量带到皮肤、肺等,也使皮肤保持热乎乎的(保证了热量供应,使皮肤持续热乎、喘气也是热乎的      皮肤保持热乎乎的时间与你穿衣多少(不能光身吧)和酒精敏感期有关,穿衣多(散热慢)或酒精敏感期长,时间就长,穿衣少(散热快)酒精敏感期时间就短。
   高浓度白酒的含热量并不低:1克酒精能产生7千卡热量,仅次于脂肪产生的热量,约是淀粉、蛋白质的2倍。所以产生不了多少热量”的说法是错误的。
   当然,在喝酒后的后期, 因酒精作用降低至无(酒劲过去),心血管系统功能以及部分代谢功能等恢复原状,皮肤血流量和温度复原,因以前温度高,身体有点适应了,这时自然就感觉皮肤有点凉了。 由于皮肤和身体要有个适应期,这时要注意保点暧,否则个别人会“发生感冒、冻伤、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
结论:短时间内,饮酒暖身是正确的。但要注意酒精敏感期下降时,保点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