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个人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解决城镇居民买房、建房资金短缺问题,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以下是典型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问答,供广大职工、购房者参阅:
【问: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住房公积金同养老保险一样,是国家规定的职工原得利益,为职工足额、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树立企业“遵章规范经营,善待职工,发展效益成果与职工共享”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企业关心职工的一项实事,有利于增进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各用工单位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实现单位、员工、社会的“多赢”局面。当前,多家企业现已按国家法律规定,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达到12%,缴存基数达到规定标准足额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履行了法定义务。 首先,建立公积金有利于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企业形象,即对企事业单位而言,公积金能够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企业经营的整体形象;特别对全市中小企业来说,实施公积金能有效防止人才“跳槽”。 第二,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可作为职工养老金的补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公积金每月存入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计息,目前年息为2.85%。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给予了很多优惠: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职工退休、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等,可以提取已缴存的公积金本金和利息。 第三,借助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解除职工在住房需求方面的后顾之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针对住房消费,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职工在购买商品自住住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