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购房的朋友对认筹并不陌生,这也是开发商常用的销售手段之一。“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定数额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VIP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抽出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如此一来,在认筹过程中,就存在四大风险。 风险一:变相融资,存在风险 一些希望客户认筹的楼盘尚在建设过程中,根本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万一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 风险二:虚假火热,诱人认筹 开发商很喜欢营造出楼盘卖得很火,排队都买不上的表象。事实上,楼盘是不是真的卖得好,外人没那么容易掌握情况。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款。 风险三:拉高房价,抵消优惠 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等于白交了,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 风险四:买不到房,无法索赔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时,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款是可以退还。另外,认筹款一旦用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以“认筹款”为名的定金。因此,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确“认筹款”“诚意金”“会员费”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到底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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