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33|回复: 0

签订购房合同该注意什么

[复制链接]
     

527

主题

584

帖子

8665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8665
发表于 2014-5-7 08: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和业主双方都需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如果无法履行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条款,从法律上来讲,就属于开发商单方面违约行为。产生违约行为后,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两方面:一方面,合同中是不是约定了违约后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有违约责任,就需要根据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果违约导致业主的“价值损失”,对于这个损失,开发商需要去弥补。

    市民在买房过程中,需要面对条款众多的购房合同,通常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一、验收条款,什么情况下交楼验收合格,验收前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证明。
    二、要关注双方约定的交楼时间,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延期交楼,应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延期交楼的开发商责任,应该赋予业主延期交楼单方解约权。
    三、对于一些格式条款,如果相关条款对业主的权益有重大影响,应该在补充条款或者附件中进行一些变更或者另行的补充说明。
    四、对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和绿化等应该进行一些合同约定,并且,要详尽清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将小区的游泳池,公共绿地等出售、转租,损害业主权益。

    市民在购房过程中,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越细致越好。一般情况下,合同内容应该包括:房屋面积、位置、户型以及相应配套等,这些内容都应该详细规定。现在,许多开发商承诺买房送学位,但是,如果这一点没有写进合同,最后就容易造成权益受损。如果开发商有诸如买房送学位的承诺,业主一定要督促开发商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