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意见多多的义务 “销售员”房产买卖中,意见多多的客户不少,不怕客户提意见的房产商也有。如果这两种角色碰在一起,又能撞出什么火花? 有一次,在楼盘样板房公开展示后的第二十天,开发商邀请部分业主代表举行了精装修的客户恳谈会。在这次为时三个多小时的交流和分析中,有位具有专业背景的女业主开列了多达四页纸的详细意见清单,要求开发商一一做出答复。之前,她已经买了这里的一套房子准备给她儿子做婚房。 事情看起来还没有结束,提完意见后,这位女士又分别给两位朋友打电话:“你好过来了。”“提意见,还带亲友团?!”销售人员赶紧又在会议室里加了两把椅子,虚席以待。女业主的两位朋友到会场时,已是下午五点,房产商准备与两位后来者再继续讨论。 没想到,这位客户却说:“来得刚好,我们意见提完了,我陪你们去挑房子”。随后,她把这两个朋友领到展示处,开始介绍楼盘,一一列举了她总结的优点和不足,还详细介绍了下午和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交锋”过程,做得比销售员更销售员。 “意见归意见。品质如何,我心里早已清楚。提意见是为了更好,也想看看开发商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她总结性地加了一句:“终归还是好房子,现在买划算的,现房肯定还要涨。” 当天下午五点半,她其中一位朋友也掏钱付了定金。 二期开盘后,这位业主又带了两拨朋友来买房,房产公司一算账,经她介绍的客户有五套之多。更甚者,她还在样板房现场为其他客户提供“咨询”。 最后,销售人员也跟她开玩笑:“有了你,我们的作用变得只要协助办理购房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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