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全市单位及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自2014年1月1日起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欠缴单位,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到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补缴业务。 社会信用体系也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或国家信用体系,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信用记录。这次住房公积金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各单位、缴存人及借款人,要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工作,如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到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欠缴单位,应于12月底前到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或补缴,以免对单位申请贷款、职工办理信用卡与商业贷款的审批与发放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可提出少缴或者缓缴申请,经中心批准后方可少缴或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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