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41|回复: 0

台湾"励志哥"半年还债买2房 网友斥编故事炒作

[复制链接]
     

421

主题

2631

帖子

1万

积分

黄金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981

年味勋章青铜元老

发表于 2013-12-10 17: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大PTT论坛实业坊男女板日前出现“励志哥”,被网友质疑是房仲业者(房屋销售)撰写文章鼓励买房。

这位“励志哥”2日在台大PTT论坛男女的版发表文章,引起网友广大回响,有数千次数的转发纪录;只不过,眼尖网友3日质疑,内容有许多不合理情节,调查作者的IP位置发现,相同IP却有多个账号,踢爆励志哥可能是房仲业者,透过故事推销年轻人借钱买房。

励志哥在文中指出,搬出去第一个月只靠自己2.9万薪水,缴完押金、房租、女友健保费等等约1.6万,剩下1万元和女友平分,日子苦到形容“恨不得分手”,幸好女友找到工作,靠着两人一个月5万元薪水,妥善理财并严格规定花费,半年多还清所有债务,还听妈妈建议投资房产。

这则故事让网友相当崇拜,许多留言“受益良多”、“向大大学习”等等;但有人认为,作者大篇幅描述贷款投资房产的细节,以资产和自备款而言,二次房贷利率3%是“低到离谱”,怀疑这是“网络炒房”新型手法。目前这篇文章已被删除。

据悉,一名“windows55”网友分享的《翻身故事》,认识88公斤、负债26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女友,不顾家人强烈反对,带着女友搬出去住,每天只花100元、工作12小时,经过半年努力还清债务,还买下300万房子以及套房,当起包租公,被称为“励志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