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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装修 先交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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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08: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10月5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潍城区某买的房子,想装修一下新房时,却被物业告知房屋装修必须要缴纳200元的装修电梯损坏费和200元的装修管理费,否则不给开通水电。当日,潍城区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部门没有相关的收费规定,以上收费为小区物业私自乱收的,他们将责令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退还。



反映

新房装修还得收费


  5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潍城区圣基铭座小区买的房子早在去年年底就交房了,因为工作忙碌,一直未装修。“最近想抓紧把新房装修一下,我就去找物业帮忙开通水电,物业人员告诉我要装修必须缴纳200元的装修电梯损坏费和200元的装修管理费,否则便不给开通水电。”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物业让他交这400元钱的时候他就提出了异议,说这钱收得不合理。“但物业人员告诉我,所有人都收,又不是只收我一个人的,让我抓紧时间交上,否则就不给开通水电。”王先生无奈地说,最后他也把钱交了,但是总感觉这笔费用很不合理。

  “我们在拿钥匙的时候,已经向物业缴纳了物业费,其中就包括了电梯维保费,现在再另外收什么电梯损害费,这叫啥事?”王先生对记者说,“这个小区里有800多户业主,每人400元,这样算下来,小区物业就能收32万余元。”

调查

居民称钱交得冤枉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福寿西街与怡园路交叉口附近的圣基铭座小区,该小区是一个新建小区,很多楼层门口都堆放着装修用的水泥、木板门等,不少小区居民正忙着装修自己的新家。

  说起400元的装修电梯损坏费和装修管理费,该小区居民牟女士表示很不满。“装修房子还要交400元钱,尤其是那个装修管理费,我们雇人过来装修房子,物业什么力也不用出,就要收我们200元钱的装修管理费,他们又不派人过来给我们盯着,收的啥费用啊,实在是莫名其妙。”牟女士表示,虽然400元钱不是特别多,但是感觉交得特别不值。“不想交也没有办法,因为不交的话物业就不给我们开通水电,没法装修,到最后还是交了。”

  随后,记者又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名居民,一提到这400元费用,居民们纷纷表示这钱花得很冤枉。

  记者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知晓记者的来意后,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是值班人员,对这些事情不太清楚,具体要咨询物业经理。问及物业经理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都表示不便透露,他们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等物业经理回来后给记者回复。

  此后,记者又多次联系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值班人员告诉记者,物业经理已经知晓此事,并会联系记者给予答复。但截至当日下午5时许,该物业经理一直没有任何回复。

物价部门

收费不合理将令退还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相关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没有上述两项费用的收取规定。“小区内也可能存在一些特约服务,需要收取一些额外的费用,但必须要有物价部门的许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物价部门。

  随后,记者联系了潍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并没有收取这两项费用的规定,所谓的装修电梯损坏费和装修管理费是小区物业私自收取的。“这两项费用都是不允许收取的,物业的行为损害了业主利益,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要求物业管理部门予以返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立刻与小区物业联系,责令其将收取的额外费用返还业主。

律师

装修管理费没有依据


  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他表示,物业与业主在某种程度上是合同关系,业主缴纳物业费聘请物业工作人员为小区业主服务,小区物业私自收取装修电梯损坏费和装修管理费,损害业主利益,是不合适的。

  “如果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确对电梯造成了损害,物业可让业主赔偿,但是在业主未对电梯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强行收取费用,否则不为业主开通水电服务,损害业主个人利益,是一种不公平交易的行为。”王建华表示,对于小区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业主可以通过向物业办等相关部门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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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3-10-14 23: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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