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抓拍违法
【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V++++于2020-11-09 17:41在潍坊市诸城市-场站路与新丰街(纵二路)交叉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可用手机APP交管12123或互联网122平台自助处理。这处交通违法抓拍点,违反了交通法规,抓拍的违章是错误的,为啥不改正呢?上传的也不知道有:高峰时段。右拐车辆遇堵,在保证行人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借人行道右拐的规定吗?拿法律法规当儿戏吗?http://data.zhucheng.net/pic/20201111/1605044471523562_2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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