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8日,诸城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查获“牛司机”王某某使用伪造行驶证、驾驶证开重型半挂车上路,王某某被处以罚款6000元,扣36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6月8日上午,诸城交警大队八中队执勤民警在诸城市辛兴镇驻地开展路检路查。12时许,在对一辆车牌为“豫A****Q”的红色重型半挂例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该车驾驶员神情恐慌,慢慢吞吞。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有异样,于是对其驾驶证核实后发现王某某的准驾车型是C1,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遂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询问,当事人王某某如实供述其使用的驾驶证与行驶证是伪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6条之规定,对王某某使用伪造驾驶证、伪造行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处以罚款6000元,扣36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