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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咨询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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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勋章原创先锋调侃乱语吉祥兔我爱妈妈2011十大优秀版主见习网友记者2013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社保问题关系到每一个有着社保关系及关心社保工作的市民的切身利益。近期,有很多的网友针对自己或自己的亲人的实际情况在本版提出了很多的有关社保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网友服务,让网友更多的了解社保方面的有关业务知识,经论坛管理员同意,在征求网友“人社局”同志的意见后,本版特开辟本“社保问题咨询”专贴。希望网友朋友有什么有关社保方面的问题尽管在本贴后跟帖提问,“人社局”同志会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为了让朋友们更好的更方便的查阅该贴的有关内容,本版提出以下两点不情之请,希望能够得到朋友们的支持:
1、网友朋友们有关社保问题的请一律在本贴内跟帖提问,“人社局”同志会及时为您解答。
如果,另行发单贴可能会造成不能及时查看到您的帖子,而无法及时为您解答。或者您的帖子被删除,您提问的内容可能会被转至该贴跟帖中,请您注意查看。
2、为避免跟贴页面太多,造成查阅不便,恳请朋友们尽可能不要发送非问题性回复。如果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请用“点评”的形式。或者表赞扬也可,或者拍拍马也可,或者有什么不满提出批评也可。

谢谢朋友们的支持,也谢谢“人社局”同志对广大网友朋友们的热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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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领导:请问职工办理病退需要啥条件?需提供啥资料?怎么办理?今年什么时间可以报名。  发表于 2012-6-20 10:18
不错 这个点子好  发表于 2011-12-24 17:23
貂兄,你这手高!!一手顶手半还多……  发表于 2011-12-21 22:47
不容易啊,信息港也和政府部门一样,机构臃肿,办事拖拉!  发表于 2011-12-20 10:14
好~~~  发表于 2011-12-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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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感动
我们夫妻都是乡镇的事业编制,我们有医疗和养老保险,请问我们的孩子想有医疗和社会保障什么的,请问可以入哪种保险?应该怎么怎么交?
农村孩子可以入合作医疗,我们孩子可以入吗?
先谢了。


人社局
“感动”你好。
       孩子的社会保险(即政府举办的保险)目前很少,只有一个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规定,所有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孩子及婴幼儿,都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自己缴费每年20元,政府补贴200元。享受住院、门诊大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一般以学校为单位,每年9月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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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路见不平,拔刀~
听说青岛现在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改了,是真的吗?


人社局
不好意思,我们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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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大森林:
请教人社局发放退休金的存折能否换成卡?  
我退休后一直在农村信用社用存折领取退休金。每次支退休金时不但排队浪费时间,而且还不能在下班后取现。为节省时间和全天侯随时取现,我想将折换成卡。请问能否换?怎样换?谢谢!


人社局
“大森林”你好。
      可以的。
       你在农村合作银行申请一张银行卡,然后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身份证在上面),到我局办公楼5楼企业养老保险科登记一下就可以了。以后退休金就打入银行卡中。

点评

人社局,你太‘公务’了!顶你!!!  发表于 2011-12-2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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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不吃葡萄
我父母户口在农村,可否买城镇医疗保险?不想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太少,只有40%,而城镇的多,有60%吧



人社局  :
“不吃葡萄”你好。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有不同的适应人群,像你这种情况应该入新农合。
       据我了解,新农合在社区医疗和镇街卫生院报销比例要高一些。
       估计从明年缴费开始,两个保险就可能合并起来,待遇就会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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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诸葛龙城
请问人社局同志失业金问题:
从诸城劳动局网站上看到,缴费10年以上的可以领24个月,我母亲属于个体,自己交的保险,去年8月至今年7月领了一年失业金,我听说可以可以再领一年失业金,请问是否可以,应该准备什么手续申请?


人社局 :
“诸葛龙城”你好。
       从你的表述,我估计你母亲缴费超过10年,有一段时间是在单位缴费,还有一段时间是在代理中心自己缴费。因为如果一直在代理中心自己缴费,就不会享受失业金待遇(代理人员不用缴纳失业保险,不享受失业金待遇);如果一直在企业缴费,10年以上就不会只享受12个月的失业金。
       如果情况像我说的一样,那你母亲现在就不能再领失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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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9: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shh1976:
人社局同志你好:请问一下去年职称评审的资格证书为什么都一年多了还不下发?


人社局 :
楼主好。
       不知你取得的是初级还是中级或高级职称。
       初级职称的资格证由我局发放,一直在办理。由单位收集取得资格人员照片来我局贴到资格证上,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盖章,当场即可办理,现已基本结束。
       中级和高级职称资格证由潍坊市人社局提供程序和证书(今年证书样式有所变化)并盖章,目前尚未提供给我市程序和证书,我们正在和潍坊市局沟通,希望尽早解决此问题


shh1976   :
谢谢人社局同志,我是中级的。慢慢等吧

人社局 :
楼主好。
      如果你有什么事情需要证明的话,可以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印职称公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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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0: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亲亲我の家:
退休时工龄未满,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该谁承担? “模糊”规定引来医保争议
本报12月12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小凯)12日,诸城市枳沟、贾悦等镇上20余名退休电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缴纳问题引来了争议。退休时工龄未满,但由于地方相关文件条款不明确,谁补缴这部分钱成了问题争端。
  2011年3月份,诸城市供电公司枳沟供电所电管组的刘宝金等20余名老电工退休,颁发的光荣退休证书还没捂热,有关补缴退休养老保险的通知就让这群老电工们犯了愁。刘宝金说,由于正式工龄不够25年,要享受全额的退休医疗保险,则需要他们再补缴10年不等的费用。而供电公司称,补缴的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公司只负责补缴至15年工龄,以使退休人员享受最基本的退休金。按照刘宝金的情况,他还需要补缴106个月的医疗保险费用,共计2万余元,全部由他个人承担。
  刘宝金告诉记者,包括他在内的20余名退休老电工都曾是村里的电工,后来被市供电公司(时称诸城市电力工业局)收编,统调统配。1982年末他们从本辖区被市电力工业局统一管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资由其统一发放。2003年,供电公司曾向职工们发布《关于农电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数由参保企业和参保个人共同承担,随后在《农电工投保费用预算》中指出,医疗保险占社会保险的9%(单位承担7%,个人承担2%)。
  针对通知中提到的由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医疗保险费用,记者采访了诸城市供电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1998年6月才正式收编辖内村里的电工,为了照顾部分不满15年工龄的老员工,公司出钱补缴了这部分所差费用,至于工龄满25年享受全额退休金,公司是按照“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要求退休电工们自付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王解释说,诸城市曾颁发的【2011】28号文件中曾指出,缴费年限不足的,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为文件中并未明确指明“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所以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王姓工作人员解释说,虽然没有指明,但公司认为应该由个人承担。
  而刘宝金则认为,供电公司在解读诸人社【2011】28号文件中关于哪一方承担“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基本医疗费”有失公平,按照“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也不合理。当日,供电公司负责人答复说,他们将继续与劳动部门沟通,详细的实施办法还将按照相关规定。

<INPUT style="DISPLAY: none" value=0 type=checkbox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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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好。
       关于退休时年限不足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问题,潍坊市政府在2004年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潍政发[2004]15号文《贯彻省政府关于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规定“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缴。”
       补缴的基数是退休时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7%,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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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0: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704013383 :
关于入社保的问题
有几种情况想咨询一下?望解答,谢谢!
1、同城以前劳动单位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离职期间弄了点不愉快,现在想重新入保,请问还需要什么程序或准备什么材料?
2、同城有劳动解除合同,期间档案一直放在社保代理中心,自己续交。现单位续交,请问还需要什么程序或准备什么材料?



人社局:
楼主好。
     你的问题不很清楚,能否表达详细一些,或直接电话联系,号码已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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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0: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喜之郎:
我父亲生前有社会保险,属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不到一年就过逝了。请问能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五条办理吗?
五、个人帐户的继承
  2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8.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29.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30.新安置的军队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干部及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人员,其个人帐户的建立,待国家明确规定后,再按国家规定执行。
  31.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实行

谢谢


人社局:
你好。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只有两项。一是20个月退休金,二是500元丧葬费。
      你是从哪里截取的文件?我们再交流。


喜之郎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1997〕26号


人社局 :
“喜之郎”你好。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1997〕26号),是针对企业职工的规定。你父亲是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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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0: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铁沟人家:
人社局你好:
  虽然新农合不属于你们管,但您我也只好问您了,望您打听一下,
  我儿媳是农业户口,过了年要生小孩。入新农合生孩子的时候能报吗。谢谢



人社局:
“铁沟人家”你好。
       替你问了一下,新农合参合人员,生育享受800元的补助(顺产、剖宫产待遇相同),由定点医院先行补给产妇。


9165:
人设局同志你好,请问办理退休,要补交医疗保险到25年?具体规定是?谢谢。


人社局:
这位网友你好。
     根据潍政发(20109号文件《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201141日后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退休费(含退职生活费)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为男30周年以上、女25周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个人不再缴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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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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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送“福”

发表于 2011-12-20 14: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人设局你好:我姐夫是福田公司员工,前些日子查出患有糖尿病,在人民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想办个慢性病保障,能否介绍一下办理时间,流程,需要的材料等有关事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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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5: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was1168 发表于 2011-12-20 14:32
人设局你好:我姐夫是福田公司员工,前些日子查出患有糖尿病,在人民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想办个慢性病保障 ...


你好。
      下面是关于慢性病的病种、申报程序、待遇等的政策规定。

哪些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范围?如何申办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
       答:共41种:
       201141日前十二种:(一)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二)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三)Ⅰ、Ⅱ型糖尿病;(四)慢性病毒性肝炎;(五)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六)恶性肿瘤的放、化疗;(七)活动性肺结核;(八)系统性红斑狼疮;(九)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十)重症肌无力;(十一)精神病;(十二)艾滋病。
       自201141日起增加29种:冠心病(心功能III级)、冠脉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限术后2年)、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和肾功衰竭期)、血友病、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心脏瓣膜置换抗排异、多发性心肌炎、强直性脊柱炎、肝豆状核变性、结核性胸膜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运动性神经元病、嗜铬细胞瘤、慢性肺原性心脏病、高血压III期(心、脑、肾、眼并发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韦格纳氏肉芽肿、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脑垂体瘤、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
       对申报III型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原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高血压III期(心、脑、肾、眼并发症)、冠心病(心功能III级)的,患者应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者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等材料,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保险证()分别于每年的430日和1030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次月组织体检;对其它病种,患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并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可随时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患者可选择1家定点医院和1家慢性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对已取得《门诊医疗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或在连续12个月内未因该病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取消慢性病待遇享受资格。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重新申报。
       参保人持《门诊医疗证》进行门诊就医的,在定点单位一次购药量不得超过30天。
       慢性病门诊医疗证的患者费用如何报销?
       答:自201141日起,特殊慢性病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一次住院费用承担起付标准,其中,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单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按照就高原则承担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放、化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艾滋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运动性神经元病、脑垂体瘤、嗜铬细胞瘤、血友病、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和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个人自付10%;精神病患者个人自付5%III型糖尿病、高血压III期(心、脑、肾、眼并发症)患者个人自付30%,其它病种个人自付20%,然后由统筹基金支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的30%
       特殊慢性病部分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年度定额管理。参保人员自选一家慢性病定点医院或一家定点药店,一年度内不得变更,医疗费用实行病种年度限额。2011年度限额标准为:III型糖尿病、高血压III期(心、脑、肾、眼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3000元;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原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精神病、冠心病42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冠脉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7200元。未实行年度定额管理的慢性病种仍按原标准执行。
       自200991日起,定点药店不再承担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和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的处方外配服务,其门诊治疗用药全部由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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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6: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was1168 发表于 2011-12-20 14:32
人设局你好:我姐夫是福田公司员工,前些日子查出患有糖尿病,在人民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想办个慢性病保障 ...


下面单独介绍一下糖尿病的情况。

一、定性
      Ⅰ、Ⅱ型糖尿病属于我市城镇职工医保规定的慢性病。
二、申报
      申报III型糖尿病患者应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者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等材料,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保险证()分别于每年的430日和1030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大厅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次月组织体检。
三、发证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患者可选择1家定点医院和1家慢性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待遇
       自201141日起,特殊慢性病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一次住院费用承担起付标准,其中,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单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按照就高原则承担起付标准(参保人员的住院起付线自201141日起,调整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III型糖尿病患者个人自付30%,然后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实行病种年度限额。2011年度限额标准为:III型糖尿病3000元。
五、管理
       对已取得《门诊医疗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或在连续12个月内未因该病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取消慢性病待遇享受资格。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重新申报。
      参保人持《门诊医疗证》进行门诊就医的,在定点单位一次购药量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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