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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中玫瑰

邱家庄社区规划区域内拆迁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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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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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0: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俺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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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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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4: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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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9 1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鉴于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社区的拆迁改造势在必行。

但是怎样做既有利于建设,又能安民呢?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问题,我认为主要看政府的旧城改造政策内容,各社区(开发商)的具体实施方案,其次是民众的心理认可接受程度。

似乎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政策,难道市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案?市里肯定有统一的旧城改造政策和统一的城市规划,但各个社区的分区规划都搞成一个统一的方案模式,我们居住的城市景观就显得单调多了,脾气不好的后人要骂的;另外,旧城改造是发生在开发商和拆迁户之间的一种民事关系,民事关系要靠当事人协商解决,政府的行政力量是不适合参与的,裁判和运动员不能一个人干。

只是由着各社区来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社区的规划“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应该是个好事情,最好体现出不同的建筑特色和文化内涵,只要在拆迁方案实施上别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就行了

我听说该方案欠妥,不知明白人怎么讲?请赐教!老百姓和开发商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主体,只是由于多层次原因,老百姓总是无奈地变成了弱势群体

————有感于《邱家庄社区规划区域内拆迁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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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2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鉴于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社区的拆迁改造势在必行。但是怎样做既有利于建设,又能安民呢?似乎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政策,难道市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案?只是由着各社区来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听说该方案欠妥,不知明白人怎么讲?请赐教!

————有感于《邱家庄社区规划区域内拆迁改造方案》

发表于 2006-4-18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是俺不住那疙瘩。[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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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以下是引用夜空布谷声在2006-4-18 11:40:58的发言:

一、 按照各户房产证确权的建筑面积(包括南屋、东、西屋)拆一换一。各户院内的铝合金装修、装饰等所占的面积,属非建筑面积,不再拆还范围。拆一还一还是体现了公平

二、 按照各户房产正确权的建筑面积,贴补拆迁户楼房装修费,均价156平方(一楼190元平方:二楼120元平方:三楼100平方:四楼170元平方:五楼200元平方)拆迁户楼房装修费,这个费用没听说过,相关文件也没有记载,另外,即使楼层差价费也不是这样分摊

三、 在拆迁过程中,如拆迁户需要租房,除领取1000元搬迁费外,在领取租房费用,按房产正确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计算(18个月),租房费用自拆迁户搬出之日算起。每月每平方米6元计算,这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收费标准了,物价上涨指数应该体现出来吧。

时间为(18个月),如果18个月不能完成回迁而造成的房租怎样处理呢?

四、 入住楼房的拆迁户,自如主楼房之日起,免收物业管理费到2010年。没有明确说明免收物业管理费的范围是否包含水电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小区管理费

五、 未经房管部门确权的证外面积,拆一还半(2005年12月底以前建设的)非法建筑按照国家政策应当无偿拆除

六、 凡拆迁户需要付房的,按建设成本价,需要车库的,按市场价半价购买(每户只限一种)。建设成本价是多少?市场价半价是多少?应该有个说明吧

七、 需货币拆迁的,由房管部门依法评估拆迁,本着就高的原则,拆后付款。符合政策

八、 如拆迁户所要得楼房户型面积小于原房产证面积,多余面积按每平方米1500元找补给拆迁户。每平方米1500元?市场价吗?少了吧,而且没体现出楼层差价

九、 如拆迁户索要的楼房户型面积大于原房产证面积,多要的面积一律按市场价。市场价是多少?

十、 凡在邱家庄社区规划区域内的住户,2005年12月31日后改建、扩建的院内建筑,均不在拆换范围内,将有城管部门依法强行拆除。

说的好,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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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7: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小区建设不会把房子全咂,一部分一部分的来,咂一片盖起楼来住进去,再咂一部分,再盖。全咂了上哪租房子去?开玩笑啊,难道街上打棚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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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8 1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改造是好事,但是住了这么多年了真的不舍得,而且搬来搬去很麻烦。特别我们那社区很多老人,老人都不愿意住楼房。大家不能因此说他们是钉子户。希望大家可以互相理解。这一次改造规模那么大租房子住也很成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8 15:49: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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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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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1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不知楼上的夜空布谷声高人是否住在该社区?谢谢指教!我同意你的建议.只是老百姓的利益又有谁来保障呢?!也许我不该请教你,算作集体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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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1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靠老百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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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1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em15][em15][em15][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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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1 2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以下是引用seasue在2006-4-15 7:19:40的发言:

楼房毕竟不是破平房

看来你和平房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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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5 2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不好的方案,政府不应该针对住户岀方案,而应该用市场化操作,我也不大会说,我觉得应该这样:政府给开发商岀规定:你想在这儿开发必须盖多高多高的楼房,是欧式建筑还是什么,绿化怎样怎样等等等等,开发商呢,去找住户协调,假如需要用5个户的地方,每个户10万搬不搬?不搬,每个户15万搬不搬?还不搬,20万呢... ...(我只是打个比方),后面的工作不就好办了吗?反正开发商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这是肯定的,而政府呢,多省心啊??大家说是不是啊????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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