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信息港城市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11|回复: 1

金喜善:给胎儿健康的芳香胎教

[复制链接]

161

主题

271

帖子

107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073
发表于 2011-7-25 1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潍坊
                                                    20091209114307667[1].jpg            
            2FJ2022M7[1].jpg
                                               
       幸福的花香胎教
  让我们把身边飘过的芳香都带给宝宝吧!
  每闻到一种香气,妈妈能对这种味道加以详细的描述,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好的胎教方式。雨后的清风、淡淡的茶香、刚出炉的烤面包、新鲜的青菜⋯⋯深深地吸一口这些醉人的香气,相信肚子里的宝宝也会高兴地“咯咯”笑呢。你还可以一边散步一边进行花香胎教。散步时深深吸一口气,感觉让肚子充满空气,通过子宫有规律地收缩轻轻挤压胎儿的皮肤,这样可以刺激胎儿大脑的发育。大自然的声音和味道都是给胎儿最好的礼物哦!
  插花是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气息的一种独特的胎教方式。花草的芬芳可以唤醒妈妈的五感六觉,重要的是要选用对孕妇和胎儿健康有益的花草。如果你觉得插花简单、乏味,那么学做婴儿房的香盒,或是制作可以在宝宝百日宴上发出夺目光彩的桌花吧,肯定更有意思也更能引起兴趣。重要的是,妈妈在完成一件作品时获得的成就感会全部传递给宝宝,对宝宝大脑的发育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宝宝心理和情绪的稳定也有好处。另外,把香香的花草放在床头,还可以催眠;把薄荷类花草种在室内,还有转换心情、疏解疲劳的效果呢!
  对孕妇有益的花香都有哪些呢?
  常春藤 有净化空气的效果。
  柠檬 具有促进消化的作用,很适合容易消化不良的孕妇。
  迷迭香 提高记忆力,缓解头痛。
  桉树  提高免疫力,预防感冒,适合不能随便吃  药的孕妇。
  非洲菊  促进血液循环,温暖身体。
  玫瑰  有安神效果,帮助睡眠,可以在怀孕后期无法入睡时把它放置在枕边。
  菊花  适合有眩晕症状的孕妇,还有明目效果。
  健康的芳香胎教
  在Tiara美体中心接受芳香按摩绝对是一大享受!我想,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帮助孕妇缓解疲劳和放松身心了。芳香不仅对孕妇的身心有益,对孕妇的情绪也能产生积极影响,还可以刺激胎儿的嗅觉,促进胎儿的脑部发育。在怀孕4〜5个月时,胎儿已经可以闻到气味,而且会受到妈妈闻到的气味的影响,所以在这段时期开始芳香胎教效果最佳。其实,芳香胎教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妈妈闻一闻香气。你可以在家里各处放点自己喜欢的精油,想起来时自然而然地闻一下。既简单又有效。但一定要记住有些精油对孕妇来讲是要忌用的。它们是:茉莉(Jasmine)、紫苏(Basil)、薰衣草(Lavender)、肉桂(Cinnamon)精油等。同时,要记得不是只有精油薰香才是芳香胎教。芳香胎教无处不在,每当你闻到香味,大吸一口气,把这种嗅觉快乐带给宝宝,这就是芳香胎教啦!妈妈喜欢的面包味、花香都会刺激胎儿的情绪。到近郊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是个好主意,我可是把结婚前没去过的国内名川大山都走遍了哟!对了,还有一个让自己瞬间成为“女王”的好办法,那就是让老公帮自己做芳香精油按摩。老公帮我揉捏浮肿的脚踝、小腿的那一瞬间,我确信,我就是“女王”啦!
  让喜善公主越来越漂亮的芳香精油使用法
  每天随心情在薰香炉里滴2〜3滴薰衣草或薄荷精油,让香气散播到空气中。这两种精油都能解除紧张感、刺激食欲,可以在怀孕期间一直使用。
  每晚在30mL基础油中滴入3〜4滴精油,调好后开始按摩,既可以缓解浮肿和疲劳,还可以促进睡眠。可以选择安神的依兰精油或愉悦心情的玫瑰精油。
  决心要好好睡一觉的话,可以把薰衣草精油洒在枕套或枕巾上,躺着闻香味。
  怀孕后期紧张感和不安感加重时,我最常做的就是薰衣草精油热敷法。把薰衣草精油滴入热水中,将毛巾沾湿后拧干,敷在脸上慢慢深呼吸就可以了!不仅能改善粗糙的皮肤,还可以减少不安,舒缓身心。
  对孕妇有益的芳香精油
  薰衣草  减轻忧郁不安,稳定呼吸的植物花香。
  甘菊  帮助安心定神,可以和宝宝一起享用。
  柑橘  有预防妊娠纹的功效,按摩自己的腿脚可以更好地安享睡眠。
  (前两种精油在怀孕3个月后使用较为安全)

     

113

主题

315

帖子

136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366
发表于 2011-7-25 14: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潍坊
天然的花香,我也很喜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